荷城街道江湾社区居民委员会房屋出租招标公告
荷城街道江湾社区居民委员会房屋出租
招标公告
(HCN2016—085)
荷城街道江湾社区居民委员会房屋出租项目定于2016年6月23日上午10:00在高明区荷城街道江湾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公开投标。本项目采用价高中标法(暗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标的物名称及面积:富湾兴富路11号二楼房屋,约200平方米;
2. 标的物所在位置:江湾社区富湾兴富路11号;
3. 合同期限:10年;
4. 交易底价: 4000元/年;
5.递增情况:第5年递增10%;
6.付款方式:先交租后使用(详见合同);
7. 投标保证金:3000元;
8. 履约保证金:3000元。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出租土地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土地法律、法规和国土管理部门对该片土地开发使用要求。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并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土地出租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以先开先得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3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00分;
2.集中地点:江湾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室;
3.需提交的资料:
(1)以法人和其他组织竞投的,须持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料;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资料均应提供原件对照并在复印件上盖公章);
(2)以自然人竞投的,须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现场递交,投标人中标后,经公示没有异议的,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背面),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完结后5天内一次性返还,不计利息。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开标定于2016年6月23日上午10:00在高明区荷城街道江湾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开始。开标地点:江湾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室,逾期作弃权处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湾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梁先生139****6338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