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秀丽华庭(一期二期)总平面规划方案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8〕359号
关于秀丽华庭(一期、二期)总平面规划方案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西安)广安路西侧的建设项目秀丽华庭(一期、二期)总平面规划方案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恒立交通房地产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秀丽华庭(一期、二期)
项目用地性质:
秀丽华庭一期:二类居住用地
秀丽华庭二期: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商务用地、娱
乐康体用地
方案情况:
秀丽华庭一期规划用地面积2892.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475.***平方米,基底面积867.22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7229.93平方米, 容积率2.5,建筑密度29.99%,绿地率30%。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的相关要求。
秀丽华庭二期规划用地面积12287.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9748.85平方米,基底面积2727.27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22116.23平方米, 容积率1.7999,建筑密度22.2%,绿地率33.13%。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的相关要求。(详见附图)
五、公示时间: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25日
六、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
七、公示网站: http://www.gaoming.gov.cn/
八、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231399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8年7月16日
***:
秀丽华庭规划总图2018.7.01[1]_t3-Model.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