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在侧还敢用明火——高明一民宅非法存放烟花爆竹被查处
佛山日报讯 记者刘嶒通报道:3月15日,区应急管理局、高明公安分局、荷城街道办、西江新城派出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了一个非法存放烟花爆竹窝点,查获爆竹一千余封。
3月15日凌晨,区应急管理局接群众举报,反映在荷城街道西安泰兴村委会的曹家村37号的民房中,存放着大量非法烟花爆竹。区应急管理局、高明公安分局等部门执法人员,立即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该民宅上锁,无法联系到民宅所有人开锁。于是在公安、荷城街道办、泰兴村委会工作人员见证下,西江新城派出所民警对民宅进行开锁检查。
开锁后,执法人员发现民宅有两间房,房内储存有爆竹1284封,且民宅内的电气线路不符合防爆要求,没有安全警示标志和消防灭火器材,房内存在使用明火的痕迹,周围为村庄村民的住房,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经查,高明区荷城街道曹家村37号的民宅未经过安全监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的审批,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条“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规定。区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如果案值较大,将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警方提醒,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我市有关禁燃的通告规定,如发现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以及在禁燃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
来源:佛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