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富联诚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富联诚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5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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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富联诚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富联诚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潭边村荒顶厂房之三 |
环评机构 | 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年产网格布1000万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进入区域污水处理厂处理。 (2)定型烘干机燃气废气达标排放;烘干定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及臭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整经及织造工序产生的粉尘达标排放。 (3)经合理布局,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处理后,确保达标排放。 (4)包装废料交由相关回收单位实现资源回收再利用;废包装桶交由供应商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按要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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