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粮食储备库建设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GMJ2016029
1.招标条件
区粮食储备库建设工程 已由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明发改资[2015]1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高明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该项目监理项目资金来源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区粮食储备库建设工程监理(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高明区富湾粮所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该项目对原粮所进行重新规划,建设3.5万吨仓容(6座浅圆仓)的粮食储备库,总投资约4638.00万元。监理费约为92.45万元。
2.3 计划监理服务的期限:
自施工准备期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办妥竣工结算审核止,且工程付款完成。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1个月,施工监理阶段工期同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工程开工日期以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具体以监理合同约定为准】。
2.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区粮食储备库建设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中标人还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所属监理标段工程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招标人制定相应工程管理办法等。
2.5 承包方式:中标人按中标价(即中标费率)对监理工程进行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区的相关标准以及现行的规范,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2.7招标控制价:以本项目工程的施工合同价为计费基数×费率(2.5%)为最高上限价。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报价费率的形式,投标报价费率超出最高上限价的,作废标处理。报价费率以%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本项目工程监理费及费率不因工程的工期延长、投资额增减等任何变更而调整,工程监理费以相关财政部门最终审定的金额为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4〕18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 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 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特殊性工程。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锁定状态。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需提供投标人近六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含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社保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社保管理部门的公章)为准。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并限制从事工程招投标业务。
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7 其它人员要求:
总监代表:1名,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同时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1名,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同时须具有专业监理工程师上岗证或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专业以监理工程师上岗证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为准)。
上述所派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六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含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社保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社保管理部门的公章)为准。
上述所派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所派人员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2 报名时间:9时00分起至17时00分止,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供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
注: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派交易员缴付招标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提交1.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及 0 万元的诚信保证金,合计1.8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9时30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发布内容如有不一致的,以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高明大道东380号
邮 编:528000
联系人:林工
电 话:0757-88981189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文峰西路11号
邮 编:528100
联 系 人:***、先生
电 话:0757-63921090
电子邮件:hunansanxiang@126.com
- ***:
区粮食储备库建设工程监理(第二次)-终稿.doc
招标文件.pdf
注意:文件中如有 "xxxx.part01.rar","xxxx.part02.rar".......等类型文件的,属于大文件分拆。请将所有文件后修改文件名,删除文件名后面附加的数字代码,使文件名与公告所示一致,再统一解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