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办代课教师任教经历情况公示
原民办代课教师任教经历情况公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自查工作的通知》(粤教师﹝2016﹞11号)文件精神,现将在明城镇任教的刘柏寿等260人的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任教工作时间等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表,根据省文件精神,在村办幼儿园或村办红小班(耕读班)任教的人员不属本次调查对象),请广大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期从2016年12月5日起至12月9日下午5点止,为期5天。公示地点:明城小学、崇步学校公示栏、村居(社区)和明城镇政府信息平台。公示期间有异议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渠道反映情况,公示期满后将不再受理。
受理电话:0757- 88831501 受理联系人:谢老师
特此公示
附: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原民办代课教师初审名单.xls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工作小组(代章)
2016年12月2日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自查工作的通知》(粤教师﹝2016﹞11号)文件精神,现将在明城镇任教的刘柏寿等260人的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任教工作时间等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表,根据省文件精神,在村办幼儿园或村办红小班(耕读班)任教的人员不属本次调查对象),请广大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期从2016年12月5日起至12月9日下午5点止,为期5天。公示地点:明城小学、崇步学校公示栏、村居(社区)和明城镇政府信息平台。公示期间有异议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渠道反映情况,公示期满后将不再受理。
受理电话:0757- 88831501 受理联系人:谢老师
特此公示
附: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原民办代课教师初审名单.xls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工作小组(代章)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