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坪山区低碳生态示范小区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
征集主题:关于征求《坪山区低碳生态示范小区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
征集状态:
开始时间:2017-01-18
结束时间:2017-02-06
联系电话:186****6787
电子邮箱:csjsj@szpsq.gov.cn
内 容:
为确保我区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我局对《坪山新区低碳生态示范小区建设管理办法》(深坪委〔2013〕3号)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坪山区低碳生态示范小区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全文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2017年1月18日至2017年2月6日止。
二、意见反馈
反馈意见时请提供个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深圳市坪山区城市建设局黄工
联系电话:0755-28339265;邮箱:csjsj@szpsq.gov.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深汕路333号
特此公告。
***:坪山区低碳生态示范小区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城市建设局
2017年1月18日
回复部门:住房和建设局
部门回应:
为确保坪山区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我局对《坪山新区低碳生态示范小区建设管理办法》(深坪委〔2013〕3号)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坪山区低碳生态示范小区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17年1月18日至2017年2月6日在区政府在线网站进行全文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