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再想躲猫猫难了
2年前,莫某因拖欠南海某建材经营部货款及违约金约158万被对方告上法庭,作为莫某的配偶,郭某承担共同清偿责任。然而,她却成了老赖。因此,案件承办人梁伟恒将该信息发送给罗村派出所,罗村派出所将其列为全省监控对象。
今年8月,罗村派出所获悉被执行人郭某在湛江出现,南海法院罗村法庭的执行干警即刻出发,来到湛江市坡头区官渡派出所,对郭某实施司法拘留。
执行难,一直都是摆在各地法院面前的老大难问题,南海法院也不例外。而人难找、财难寻、车难扣,这些都是法院“执行难”的突出表现。然而,在去年,南海区两办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执行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后,局面大不同了。
根据《意见》,公安、法院针对失信被执行人可进行联动查控、刑事追责,交警部门可根据法院提供的拟扣押车辆信息对老赖车辆进行布控查扣,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移送公安机关后将被全方位追踪,“老赖”再想“躲猫猫”是行不通了。
经典案例
“老赖”酒店办理入住法院随后接到民警电话
“叮铃铃……”5月27日晚上,一个来自罗村派出所民警的电话,让罗村法庭执行法官黄伟兴奋不已,原来,失信执行人黄某刚刚在顺德区杏坛某酒店办理入住时被杏坛派出所监控到了行踪并被控制,已移交罗村派出所等待法院办理交接,黄伟连夜叫上法警和书记员将黄某带回。
此前,黄某借了何某100余万元一直不还,被起诉、宣判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黄某却玩起了失踪。按其预留的地址,法官没找到人,申请人何某也找不到黄某的行踪。按照何某的说法,最近还有生意伙伴看到黄某参加展销会、出入高消费场所,但法官每次去都扑空。
无法确定黄某具体下落,就无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等执行措施,也无法进一步查找财产线索,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根据《意见》,涉及被执行人或其他人员暴力抗拒执行、妨害执行公务等6种情形的执行案件,可通过公安分局协助查控被执行人。于是,区法院向公安机关发出请求协助查控黄某的B级执行令。
没想到,发出执行令不到一个星期,就有了黄某住酒店被抓带到法院的一幕。当戴上冰冷的手铐,黄某终于意识到了故意躲避债务、严重妨碍法院司法工作的后果,当场写下悔过书,立刻支付了部分款项给申请人,并就剩余款项达成了还款和解协议。
此案只是南海法院联动公安成功执行的一个案例。目前,该联动机制已经在各个镇街全面铺开,截至10月31日,各派出所已协助抓获失信被执行人9人。
联动机制***执行难查人找物更方便
在南海法院执行局局长张尚谦看来,找不到“老赖”是执行难的一大难题,而查找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则是困扰法院执行的另一难题。
比如查封被执行人车辆时,前期一般只进行档案查封,查封后,车辆不得再办理转移或者抵押等手续,但不影响车辆使用。这样一来,一些“老赖”就钻空子,车辆仍然处于“流动”状态,法院难以找到车辆的行踪轨迹也就无法进行控制。
如今,根据今年5月南海区印发的《佛山市南海区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联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南海公安分局将全力协助法院扣押已查封车辆。也就是说,今后法院要“查车”也就更方便了。
根据《方案》,公安机关在办理定期检验、转移登记、交通执勤执法过程中发现人民法院商请协助扣押车辆的,应当予以控制并及时通知执行法院。法院一接到公安部门的通知,就会及时派人到公安机关办理扣押手续。
为了加强公安与法院工作衔接,《方案》规定了几大要点,包括建立待扣押车辆文书库;公安机关统一布控;上班和非上班时间的扣车对接;实行常态化执行值班人员报备制度;实行24小时电话值班制度;落实装备保障;由广东省拍卖公司专人提供拖车服务;明确车辆处置时限要求等。
其中在明确车辆处置时限要求上,更是规定,车辆经扣押后,如属小型车辆的,承办人应在1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材料给司法评估拍卖中心进行评估,司法评估拍卖中心在收到材料后的2个工作日内必须反馈评估结果。承办人收到评估结果后,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送达评估结果,完成送达后7个工作日内移交启动网络拍卖程序。
加强与拘留所协作帮教在押“老赖”尽快还债
《意见》的出台,大力推进了公安机关协助人民法院执行部门抓捕在逃失信被执行人归案工作,加大公检法三家分工配合追究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被执行人刑事责任工作力度。
在此基础上,南海法院与公安机关协助抓捕对接,与“今日头条”紧密合作,实施“三级执行令”发布制度,利用大数据精准定位,向失信被执行人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的手机用户弹窗推送A、B、C三级执行令。
然而,不少“老赖”直到被戴上手铐仍面不改色,坚决不履行还款责任。为此,南海法院与南海区拘留所协作,抓住被执行人受到司法惩戒后的有利时机,协助法院劝解帮教在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
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10月,南海法院共送拘177名被执行人(含1名外地法院寄押),其中10名被执行人在司法拘留期间履行义务并获得申请执行人谅解后提前解拘出所。
文/珠江时报记者程虹通讯员卢丹伦徐传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