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动公开 南府办函〔2018〕241号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农林渔业局反映(联系电话:86337447)。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3日
佛山市南海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协同推进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735 号)和《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18〕17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统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和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坚持保供给与保环境并重,狠抓转型升级与配额养殖,通过源头减量、过程治理、末端利用,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畜禽养殖绿色优质发展,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
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到2020年,我区生猪年出栏量稳定控制在16万头以内、家禽稳定控制在750万羽以内。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前一年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调减畜禽养殖废弃物排放总量。贯彻落实《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我市畜禽养殖业加快转型升级实现绿色优质发展的实施意见》(佛府办函〔2017〕737号)要求,优化畜禽养殖区域布局,科学划定畜禽禁养区,按“减猪压禽”的工作思路,调整畜禽养殖的品种、规模、总量。加强存栏畜禽养殖监管,科学匡算畜禽养殖适宜养殖总量,逐年调控养殖规模,逐步实现限量配额养殖。推行标准化规模养殖,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微生物发酵等实用技术,提高饲料转化效率,实现畜禽养殖的提质增效和污废物的源头减量。(区农林渔业局牵头,区环境保护局配合)
(二)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编制、修订有关畜牧业发展规划时,区农林渔业局和环境保护局应加强协调沟通,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新建或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应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大对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的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予以依法处理。(区环境保护局牵头,区农林渔业局配合)
(三)严格落实设施农用地审核验收制度。畜禽养殖用地要取得土地承包(租赁)合同或场地合法使用证明,并依法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存量畜禽规模养殖场,应依法补办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设施农用地应不占或尽量少占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未经依法办理设施农用地建设审核、备案手续擅自建设的,按违法用地依法处理,严禁擅自改变设施农用地用于非农用途。区农林渔业局和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应加强协调沟通,切实做好土地变更调查、登记和台账管理等相关工作。(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农林渔业局牵头)
(四)完善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制度。积极配合做好国家和省畜禽养殖信息统计填报工作,认真执行国家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和检测标准,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物减排要求及畜禽养殖粪污土地承载能力要求。加强禁养区巡查,依法关停“死灰复燃”畜禽养殖场(户)。强化限养区指导监管,督促落实配额养殖制度,严格调控畜禽养殖污染排放总量。(区环境保护局、农林渔业局牵头)
(五)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建立规模养殖场统一台账,落实“一户一策”配额养殖,制定治理路线图和时间表,建立健全养殖污染疏堵结合、多部门联动的养殖污染治理机制,确保规模养殖场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规定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粪污处理和利用能力不足的中小养殖场(户)可委托第三方进行收集、运输、处理和利用。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加强监督指导,督促规模养殖场定期畜禽养殖品种、规模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排放和综合利用等情况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将备案情况抄送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区农林渔业局、环境保护局牵头)
(六)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优化调整生猪养殖布局,合理调整畜禽养殖结构,减少散户饲养群体。加快转变生产方式,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推广生态养殖模式,落实疫病综合防控措施,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加强规模养殖场精细化管理,推行标准化、规范化饲养,推广散装饲料和精准配方,提高饲料利用效率。规范投入品的使用,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防止铜、磷和药物通过粪便进入周边环境造成污染。支持规模养殖场圈舍标准化改造和设备更新,配套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区农林渔业局牵头,区环境保护局、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配合)
(七)加大技术推广应用力度。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改良运转成本低、治理效果好的畜禽清洁生产技术。通过技术示范、技术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快污染治理技术推广利用步伐,把低氮饲料生产使用、干清粪生产、污水低成本处理、发酵床养殖和资源化利用等先进实用技术,探索研究应用到生产实践中。以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为重点,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和绿色发展示范等创建活动,加快新工艺、新技术、新模式的推广和转化。(区农林渔业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牵头,区环境保护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质监)配合)
(八)推动种养循环发展。组织编制科学合理的种养循环发展规划,促进种养业协调布局,规划引导畜牧业有序发展。加强粪肥和沼液科学还田利用,统筹构建养殖主体小循环、区域中循环和县域大循环的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鼓励在养殖密集区域建立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支持建设沼液输送管网、田间储粪(沼液)及水肥一体化设施,打通还田利用“最后一公里”。培育壮大粪污处理(配送)社会化服务组织,实行专业化生产、市场化运营、受益者付费,保障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合理收益。(区农林渔业局,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财政局、环境保护局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全区要统一部署,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我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成立由区农林渔业局牵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环境保护局、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财政局等部门组成的专责工作领导小组,督促各有关镇(街道)落实属地政府管理责任,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地畜禽养殖转型升级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开展。各镇(街道)要建立相应专责领导机制,落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二)建立属地管理责任制度。各有关镇(街道)对本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要于2018年年底制订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具体工作计划。各有关镇的工作计划须于2018年年底前报区农林渔业局、环境保护局备案。(区农林渔业局、环境保护局牵头)
(三)加强政策支持。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和落实具体政策措施。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支持,加大各级财政投入,支持规模养殖场、第三方处理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创新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机制,积极推广使用有机肥。按照上级要求,对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装备实行补贴。对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落实环境保护税收优惠,落实相关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财政局、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环境保护局、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住建)、农林渔业局及区税务局等负责)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级农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畜禽生产绿色优质发展理念,宣贯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重要意义、基本要求,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为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区农林渔业局、环境保护局牵头)
***:佛山市南海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