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605民初21035号原告杨志明诉被告董超张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告
广 东 省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董超:
本院在审理(2019)粤0605民初21035号原告杨志明诉被告董超、张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过程中,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粤0605民初21035号一案的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本院决定本案的合议庭成员由审判长赵芸、人民陪审员曾春前、人民陪审员曹月萍变更为审判长陈妙珍、人民陪审员曾春前、人民陪审员曹月萍,并定于2020年4月20日上午9时00分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第四十一审判庭对本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上述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