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领导小组的通知
主动公开
南府办〔2013〕23号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推进佛山市赢家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建设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组织协调好我区相关工作,按照佛山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铭恩(副区长)
副组长:卢劲尧(区委办、区府办副主任)
李兴强(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常务副局长)
成 员:谢 鸥(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龚林昌(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陈胜安(区财政局)
张志军(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关向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陈建宾(桂城街道)
陈国强(丹灶镇)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决定该基地在我区内相关建设项目的事宜。领导小组在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报送、日常联络等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办公室主任:龚林昌(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副局长)
办公室成员:石黎祥(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叶兆贤(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杨向明(区财政局)
徐湛坤(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李育彬(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袁建宏(桂城街道)
杨毅恒(丹灶镇)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