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明湾二期(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岳明湾二期(第二次)已取得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林岳经济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三山新城林岳社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岳明湾二期工程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三山新城林岳社区。总建筑面积为92910.22m2,其中地下室层数为二层,建筑面积为22251.29m2;7座、8座楼层数为30层,建筑面积为25289.67m2;11座、12座楼层数为28层,建筑面积为24724.42m2;15座、16座楼层数为23层,建筑面积为20620.67m2;门卫室层数为1层,建筑面积为18m2。
2.3 工期:32个月内竣工验收且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合同工期以发包人发出书面开工通知开始计算,竣工验收且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
2.4 本招标工程不划分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岳明湾二期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的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等)及保修阶段的施工总承包。包括基坑支护工程、土建装饰工程、地下室人防安装工程、电气安装工程、弱电安装工程、火灾自动报警安装工程、发电机组及其环保工程、防雷接地工程、暖通安装工程、消防水安装工程、生活给排水安装工程、室外给排水、消防水工程、二次装修电气安装工程等工程内容的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以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招标备案预算价)为人民币330,***1,650.26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工程施工期间和质保期内的安全、文明施工执行《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关于加强桂城街道各类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工作意见》、《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加强我区重点建筑项目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南建设工〔2016〕76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南建设〔2016〕123号)等规定的标准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投标人需在广东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锁定,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显示本企业的企业资料、诚信信息分值状态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4.6.1对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级)职称。
4.6.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
4.7施工员: 至少3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书(包括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书等)。
4.8专职安全人员:至少3名;必须持有效的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9造价人员:至少1名;必须具有有效的“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4.10质检员:至少3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相关上岗证书(包含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
4.11资料员:至少1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相关上岗证书(包含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
4.12材料员:至少1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相关上岗证书(包含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
4.13拟投入到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人员、造价人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等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员工,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或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的打印件,或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4.14业绩要求:近三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公开招投标的竣工质量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的业绩,且单项工程造价金额应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为准)。
注: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必须清楚注明业绩的工程造价,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4.1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1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1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 1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弄虚作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 1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15.5投标人2016年度至今曾获得过税务部门颁发的纳税信用等级A级或以上证书。
4.15.6投标人2016年度至今曾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广东省建筑业协会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建筑业先进企业称号或优秀施工企业称号。
4.16对投标人企业的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2017年及2018年)连续两年均为盈利状态,证明材料以具备相关财务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4.1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起止时间:2019年10月12日至2019年10月24日共10个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
5.2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在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一座)23层)购买,施工图纸制作成光盘,投标人以现金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报名指引: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一座)23层)报名;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地点: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一座)23层)
电话:0757-83939009 联系人:李***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现金15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领取招标代理开出的“投标人已经购买招标文件资料”的相关凭证依据,并在递交投标资料当日出具该凭证,否则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有权不接收其投标文件资料。
5.3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2日8时30分起至2019年10月24日17时30分止共10个工作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报名。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78.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到招标文件中指定的银行帐号(详见《***1投标保证金递交和退回须知》)。
7.投标资料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2019年11月12日9时0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7.1.2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7.2递交地点: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招标代理开出的“投标人已经购买招标文件资料”的相关凭证依据将投标文件送达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公共资源交易所。
7.3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进行核查,不能通过核查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资料。
7.3.1投标人可委派特定人员(法定代表人)到场,开标前将对特定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包括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特定人员信息登记表》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进行核查,核查不通过则视为投标人的特定人员未到场。特定人员核对身份证后即可离场。
7.3.2授权代理人和特定人员如为同一人,特定人员必须全程出席开标会议。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5 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须提交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如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银行印章)、拟派人员相关证书(网页打印件除外)、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如网银转账除外)(下同)、业绩证明材料、财务报告、纳税信用等级证书、建筑业先进企业或优秀施工企业证书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的原件核查。投标人提交证照原件时应将所有证照原件密封在一个密封封套内,并在封套表面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及证照原件数量(格式参考***《证照原件登记表》),招标代理在收取原件时不对原件进行逐一核对;待开标会议结束后,招标代理再对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和候补入围投标人的证照原件进行拆封并逐一核对收取,其他投标人的原件退回。
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相关证照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投标文件初步评审将不予通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内的桂城街道办事处栏目(http://www.nanhai.gov.cn/jyh/gc/index.html)、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林岳经济联合社政务公告栏目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内的桂城街道办事处栏目(http://www.nanhai.gov.cn/jyh/gc/index.html)、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林岳经济联合社政务公告栏目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查看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林岳经济联合社 |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林岳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一座)23层 |
邮 编: 528200 | 邮 编:528000 |
联 系 人:梁先生 | 联 系 人:张先生、丁*** |
电 话:0757-81273120 | 电 话:0757-83939030、0757-83202716 |
| 传 真:0757-83939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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