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124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评分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广交会工作要求,124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将实施重评,评分依据为《广交会广东交易团一般性展位安排实施细则》(见***1)及广交会有关管理规定。为尽快做好一般性展位评审工作,请各镇(街)经促局通知已完成易捷通网络申报124届广交会的企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填报展位评分表(***2、3),申报资料经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初审汇总后报佛山市商务局,佛山市商务局将按照广东交易团展位管理规定进行评分和排序,并将分配结果公示后报省团备案。请企业于8月15日上午下班前将相关申报资料提交至佛山市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地址:桂城天佑南路3号3楼外贸发展科;联系人及电话:余先生,86293677;关***:86293674。
***:
***1 关于印发《广东交易团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安排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3 企业申请第124届广交会广东交易团展位评分表.xls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