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金大道工程设计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丹金大道工程设计咨询项目已列入佛山市南海区基本建设计划,建设资金来源于地方自筹资金,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佛山市南海区丹灶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工程设计范围:丹金大道建设工程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辖区内,由原罗下东路、罗下西路、罗行大桥、丹建路、海宁路组成,东起罗下东路下滘农贸市场前河涌桥(不含跨河涌桥),跨越南沙涌,西接樵丹路,全长约6.5公里。其中跨南沙涌段约1.3km为罗行大桥,现正在施工中,其余路段全长约5.2km,现正启动前期设计工作。丹金大道工程计划定位为二级公路兼城市次干路功能,为双向6车道,道路红线宽度为40m,(城区段考虑拆迁困难,为双向四车道,道路红线宽度为24m),中间设置2.0m的分隔带,设计车速为50km/h。本工程投资估算总金额约为1.7亿元。
2.2工作内容:
本次进行招标的内容是对丹金大道工程设计项目提供咨询服务,并对其设计活动实施监督和管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单位均可参加投标,但只有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全部资格审查条件,才有可能进入下一步的评审: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业绩要求:近五年(200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独立完成过不少于一项:建安费为1亿元(或以上)或单项设计合同设计费为200万元(或以上)市政道路工程设计工作。
(3)企业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3.2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时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4.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4年 3 月 6 日~ 2014 年 3 月 12 日(北京时间)。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于2014年 3月6日至 2014年 3月 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3号3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备注:报名截止时间和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同为2014年 3 月 12 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
6.现场考察及标前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标前会议(答疑会),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踏勘现场的责任、风险和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投标人若存在投标疑问,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指定的电子信箱(或地址)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传递给招标人。投标人传递的电子邮件或书面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否则其投标疑问招标人将不予答复。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3月19 日9时45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14年3月19日9时00分至2014年3月19日9时45分(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丹灶镇金沙城区金兴路8号,即樵金路农业银行对面)。
7.2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核查。(投标单位同时出示购买招标文件收据回执)
7.3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业绩证明资料等原件备查。
7.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邮政编码:5282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57-85413602
传 真:0757-86230457
招标代理: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佛山办事处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3号3楼
邮 编:528000
电 话:0757-82030818
传 真:0757-82030818
联 系 人:林工
二O一四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