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第三批)的决定
南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市驻禅单位:
根据***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经研究,区人民政府决定第三批清理规范25项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快推进配套制度改革和规范体系建设,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对政府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必须通过公平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切实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服务经费保障措施。要督促相关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对涉及公共安全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在清理规范相关中介服务后,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清理规范的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第三批)目录(共计25项)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6日
***:佛山市禅城区第三批清理规范的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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