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社会组织业务办理地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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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3日发表
自2016年10月25日起,禅城区社会组织的8个行政审批事项(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社会团体名称预先核准、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社会团体注销登记)业务办理地点变更为禅城区季华一路28号三座2幢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智慧新城大厅。证书换发(到期换证、遗失补证、三证合一)和核名通知书续期业务暂保留在华远东路62号禅城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办理。
特此公告。
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
201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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