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佛山市禅城区重度残疾人单独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听证会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121号)、《佛山市残疾人保障办法》(佛府办〔2017〕5号)等精神,完善我区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及权益保障制度,结合我区实际,我局制定了《佛山市禅城区重度残疾人单独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下简称《办法》),本《办法》已两次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并公开征集公众意见,现为了充分听取社会各界人士意见,我局将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8月14日(星期一)上午9:00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62号二楼大会议室)。
二、听证参会身份要求
(一)申请人为个人的,要熟悉本《办法》且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语言表达能力,并能保证亲自参加听证会;
(二)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要求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人参加听证会,属法人的应通过2016年法人资格年审。
三、报名要求
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须于2017年7月21日前拨打禅城区民政局救灾救助科电话报名。我局将在报名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中指定听证会代表。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禅城区华远东路62号民政局救灾救助科
邮编:528000
电子邮箱:mz-jzk@chancheng.gov.cn
联系人:元*** ,电话:0757-82345557
特此公告
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