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条件独生子女父母每月可领150元奖金
禅城区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每月可领150元奖金。
自2009年1月1日起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禅城区户籍城镇居民中,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或合法登记结婚后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人员,均可向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免冠小1寸近照3张(彩色或黑白均可)、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分行各网点的存折首页,女性申请人还须提供本人的退休证;
2.子女的户口本、身份证(收养的,需出具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
3.配偶的户口本、身份证(丧偶的,需提供配偶的死亡证明;现处于离婚状态或婚姻关系曾经发生变化的,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调解书)。
申请人提供以上资料时,必须在提供的资料上签名确认。
申请程序: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一式三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申请表》,村(居)委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在《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申请表》加具意见,并张榜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材料送镇街计生办;2、镇街计生办进行审核并加具意见;3、将申请材料移送区计生局,区计生局进行确认。
奖励标准:奖励金按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发放,至奖励对象死亡为止,不计入奖励对象的家庭收入,不影响奖励对象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来源:珠江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