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关于取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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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0日发表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简化办事环节,我局(环境保护)决定取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事项,自2014年7月7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
201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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