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度佛山市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09年度佛山市森林资源保护和
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南海、顺德、高明、三水区人民政府,市云勇林场:
2009年,我市林业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各责任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佛山市2006年-2010年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书》,以创建林业生态县为目标,广泛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积极推进生态林林分改造,狠抓森林防火工作,强化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等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发展了森林资源,城乡绿化和环境建设总体水平有了较大提高。现将2009年度林业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到2009年底,全市林业用地总面积68551.5公顷,有林地面积62349.6公顷,森林覆盖率23.1%;活立木蓄积371.99万立方米,净增率4.5%;森林采伐消耗量13.82万立方米,占2009年森林采伐限额18.34万立方米的75.4%;征占用林地371.8261公顷,审核率100%,占省下达控制指标420公顷的88.5%。
二、森林防火
2009年全市发生一般森林火灾3宗,受害森林面积7.5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0.12‰,低于控制指标1‰;全市营造生物防火林带125公顷,成活率为95%;全市各级防火指挥机构健全,层级签订了责任书,落实扑火预案,部署、检查、指导森林防火工作到位,各级森林消防队伍建设、防火办业务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造林、生态公益林和林业有害生物管理
完成迹地更新836.5公顷,更新率100%;认真落实生态公益林管护措施,生态公益林保存率100%;市、区两级政府落实生态公益林补偿配套资金733.725万元,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资金情况;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测报准确率95.1%,无公害防治率99.5%,种苗产地检疫率98.3%。
四、野生动植物、湿地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
建立了野生动植物保护机构和队伍,配备了专职管理人员。全市共开展专项野生动物保护检查25次。认真抓好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没有发现乱砍滥伐情况。
各地执行责任制各项指标总的情况较好。三水区坚持以保护森林资源,优化林业生态环境为指引,以争创广东省林业生态县为工作重点,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加大林业生态建设力度,以行之有效措施保证了资源得保护、生态得提升,被省政府评为“广东省林业生态县”称号,成绩显著,总分99.2分,评为一等奖,奖励5万元,并发给奖牌。高明区、南海区总分分别为98.5分和97分,评为二等奖,各奖励4万元,并发给奖牌。顺德区、云勇林场总分分别为95.5分和95分,评为三等奖,各奖励3万元,并发给奖牌。各责任单位考核成绩都超过80分以上的要求,市林业局作为责任单位,完成职能任务较好,奖励3万元。
2009年我市林业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但是检查考核中发现个别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一是生态公益林建设资金不足,林业生态建设进程受制。二是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仍有漏洞,违法经营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有待提高,野外火源仍有隐患,管理还存漏洞,遇到高火险天气,仍有零星山火发生。
希望各责任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认真执行《***、***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林业生态省的决定》,认真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积极抓好生态公益林建设,强化林地、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严格落实森林防火措施,加大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力度,扎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维护林情、社情稳定,促进生态发展,为实现创建林业生态县和林业生态市既定目标,把佛山“建成更加适合生活居住和创业发展的花园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1、佛山市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评表(一)
2、佛山市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评表(二)
二○一○年四月九日
***: 佛府办[2010]76号***.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