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开展商业零售窗口创文专项督查
近期,市工商局下发《关于对五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商业零售窗口”规范化服务创建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从4月开始,每月对全市五区“商业零售窗口”创文工作进行督查。
至28日,市工商局督查组采取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全市五区共13个大型商场超市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商场、超市是否开展行业诚信建设,服务承诺制度公示;是否有销售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商品;是否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等。本次检查发现,大部分商场超市能做到公示“诚信公约”,无销售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商品,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一是极少数超市无公示“诚信公约”;二是部分商品未标示厂名厂址,特别是散装食品、冷冻肉类制品、腊肉制品未标示厂名、厂址或有效期;三是少数变质食品未及时下架;四是少数进口商品无中文标签;五是个别超市投诉记录本不规范,内容不完整。市工商局督察组现场点评存在问题,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同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要求各单位对存在问题要举一反三,做到标本兼治,努力推动商业零售窗口“创文”任务全面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