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党建凝聚改革能量从严治吏补足精神之钙
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三琴)按全面从严治党、大抓基层党建工作部署,7日,佛山市党的建设暨群团工作会议推出“构建大党建格局”工作要点征求意见。佛山市委书记刘悦伦在会上指出,推进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创新等相结合,以党建统领法治,以法治支撑党建,以党建凝聚改革共识与能量,从严治吏补足精神之“钙”,推进“堡垒型+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党建引领基层组织重构
“推进党建引领基层组织重构”、“我们不能就党建抓党建,而是要把基层党建工作放到创新基层治理的大格局中系统谋划,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这两句话在昨日会上多次被强调。
“佛山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发展模式不同,有的村居集体经济很强,有的很弱;有的村居城市化程度较高,有的还是传统意义的农村。但无论什么情况,都要从各地实际出发,理顺基层治理组织架构,让各类基层组织各归其位,各司其职,明确权责关系,构建以党组织为核心、自治组织为主体、经济组织为基层、社区服务中心为平台、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为协同、公众参与为路径,民主法治为保障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把党组织的监督、把关作用渗透到各类基层组织,大力推动党务、财务、村务公开,充分用好农村党政廉政信息公开、集体资产交易和财务网上监督‘三个平台’。”刘悦伦阐述道。
会上指出,要构建“党建引领、党群互动”的党建一体化工作格局。如在提升“驻点联系制度”方面,应根据单位职能,围绕股权分红、村务财务管理、社会治安、信访积案等方面困扰基层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统筹开展专项整治,系统解决基层突出矛盾。
目前,佛山在五区绩效考评一级指标中增设“党建工作”一项,将考核权重增加到10%。
干部不敢担当会致改革缓慢
今年,佛山明确了25个重点改革项目,这其中有的涉及社会治理结构的重构,有的涉及利益格局的调整,改革任务艰巨,难度更大。
“尽管改革的环境总体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影响改革的问题,比如有的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在风险挑战和利益调整面前,持续深化改革的信心和定力不足。有的领导干部对当前从严管理的形势有所顾虑,对改革的敏感度和积极性有所降低,缩手缩脚,不敢碰硬,不敢担当,导致部分改革进展缓慢。”刘悦伦指出,要通过强化思想建设,补足精神之“钙”,消除干部队伍思想障碍,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部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自觉投入到深化改革的实践中去,“要通过强化作风建设,解决干部队伍存在的深层次作风问题,加大治懒治庸,整治为官不为,督促党员干部继续保持敢为人先、攻坚克难的决心和干劲,确保佛山新一轮改革顺利推进。”
按照“党要管党,首先要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的要求,佛山明确要做到,从严监督,使干部不踩红线;从严教育,使干部精神上不缺“钙”;从严选任,使干部提拔不带病;从严管理,让干部有作为。7日,会上推出整治“为官不为”、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以及对市管干部综合研判暂行办法等。
下一步,佛山还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监督制度,深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改革,强化政治功能,提升服务功能。
■聚焦
不作为、慢作为、懒作为或降职
7种情形界定为“为官不为”
南方日报讯 在作风建设的新常态下,如何从严从实管理干部,强化其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7日,《佛山市整治领导干部“为官不为”试行办法》(下称《办法》)公布,在全省率先对“为官不为”的情形界定并配套相关处理制度。“佛山正处于转型发展、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需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敢于担当,夙夜在公、勇于作为。”佛山市委书记刘悦伦在当天的佛山市党的建设暨群团工作会议上指出。
安于现状也属于“为官不为”
“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在作风建设的新常态下,个别领导干部感到“为官不易”,进而出现了“为官不为”的现象。这也曾是全国“两会”的焦点之一。面对中央关于从严治党、从严从实管理干部的要求,佛山已然“亮剑”。
7日,佛山市委组织部向媒体公布的《办法》,正式向“为官不为”动“刀”:“我们发现,个别地方,门好进了,脸好看了,就是不干活了!”而《办法》旨在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整治作风懒散、纪律涣散,缺乏担当的领导干部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懒作为等行为。
《办法》适用于佛山市管干部,并首次界定了“为官不为”的七种情形:对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传达贯彻不及时、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在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建设和重要工作推进中,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淡化工作目标,放松工作标准,推卸工作任务的,涉及多个地区及多个部门工作职责的,主办者不主动牵头协调,协办者不积极配合的;对涉及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不及时解决,或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能够解决而不及时解决的;事业心、责任感不强,作风疲沓,不思进取、安于现状,工作打不开局面的;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重权轻责,影响班子团结的;怕得罪人,回避矛盾问题,对直接管辖的地区、部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或下属的不行为、慢作为、乱作为,不及时制止造成不良后果的;其他具有不作为、慢作为、懒作为等行为特征的。
对不胜任不称职的干部坚决调整
会上强调,“为官不为”的线索来源有市委、市政府督查反馈以及市委组织部综合分析研判,还包括媒体、群众反映热点突出问题等。
那么,一旦发现“为官不为”的线索会如何处理?
佛山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介绍,首先会汇总各方面情况,约谈相关领导干部,向其反馈问题,听取本人说明,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根据反映材料、约谈纪实,市委组织部结合平时收集、掌握的情况,经审慎研究后,对确实存在“为官不为”情形的领导干部,以不同程度、具体情形以书面形式向本人发出《函询通知书》、《提醒通知书》或《诫勉通知书》。
按要求,领导干部在收到《函询通知书》的10个工作日内,应实事求是作出说明,书面回复市委组织部。在收到《提醒通知书》《诫勉通知书》的20个工作日内,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对在整改期限内没有整改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领导干部,市委组织部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市委研究同意后实施。根据情节轻重,实施离岗锻炼、调离岗位、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符合问责情形的,移交市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处理;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按有关规定处理。
“佛山正处于转型发展、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需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敢于担当,夙夜在公、勇于作为。在作风建设的新常态下,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引导领导干部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带头落实‘三严三实’(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克服不敢担当、为官不为的问题。发现为官不为要及时提醒,不胜任不称职的坚决调整,真正让干部不敢懈怠,不敢渎职。”刘悦伦在会上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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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出台《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
干部选拔有了“实操指南”
南方日报讯 为了给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避免“带病”提拔,佛山市委组织部依据相关精神,7日出台了《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对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分为5大环节、26个具体实操步骤。
整个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包括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五大环节。五大环节又细化为26个具体的实施步骤。这26个步骤从意向性人选的产生、初步名单的提出,到考察对象的确定等环节,均明晰了把关主体和内容。根据要求,考察对象要撰写个人总结和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可合并),填报个人重大事项。考察组将安排专人认真审核考察对象的干部档案,看是否存在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同时要考察他的有关事项报告,看报告事项是否真实、是否存在故意隐瞒现象。要把核查结果作为评价识别干部是否忠诚老实、是否清正廉洁、是否“带病”的重要依据。此外,考察组在全面深入考察中,既要了解干部的优点、人岗相适度,又要搞清楚干部的存在问题、使用后会有何不良反应。
“任职”是五大环节中最后一个环节,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任职事项后,及时按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其中拟新提任区政府正职的,在市级媒体上向社会公示;拟提任其他市管职务的,在干部所在单位张贴公示通告。
市委组织部方便表示,通过《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将规范市管干部选拔任用的操作细节,充分发挥程序的把关、择优功能,严格把不符合条件的人挡在“门外”,形成不正之风不可逾越的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