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贫用药纳入特殊门诊医保
从本月1日起,重型β地中海贫血纳入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项目,病种限额标准为一类区(禅城、南海、顺德)1500元/月,二类区(高明、三水)1000元/月。
在去年10月的全市大接访活动中,市委书记陈云贤接待了市民何婉文等人,她们代表佛山地贫家长互助会建议政府将地贫用药纳入特殊门诊医保。随后,市人社局对地中海贫血发病、治疗情况及我市病人分布情况做了初步了解。昨日,市人社局向各区人社部门下发了《关于将重型β地中海贫血纳入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的通知》,经市政府同意,其报销、管理办法按《关于开展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业务的通知》执行。
初步估计我市有重型β地贫患者100例左右。据佛山地贫家长互助会登记在册的患者共有96个(其中佛山户籍50人,外地户籍46人)。
据市人社局医保科科长杨萌介绍,我市从2007年开始建立实施了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三年来,社保基金稍有结余并逐年递减,这说明居民医保在缴费水平不增加的情况下,压力越来越大,但此次经过专题研究认为,将重型地贫纳入居民特殊门诊医保是大势所趋,于是便请示市政府希望能将重型地贫纳入居民特殊门诊医保,以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杨萌表示,“虽然部门已将重型β地中海贫血纳入居民特殊门诊医保,但由于我市居民医保筹资水平有限,在目前条件下,只能解决患者部分医疗费用,所以,也希望利用我市医疗救助或部分慈善基金建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重型地贫家庭项目,以更好地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市人社局还呼吁,要在婚检、孕检、产检中大力开展地中海贫血筛查项目,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地中海贫血的预防和治疗知识,关注地贫、重视地贫,从而减少地贫患儿的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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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市人社局医保科科长杨萌介绍,地中海贫血是一种遗传性血液病,在我省的发生率近10%。其中,重型β地贫患者需要每个月高量输血、定期排铁治疗的费用比较高,且需长期终生治疗。据了解,仅市第一人民医院每月地贫就诊治疗患者约89例,每人每月费用约3000元(7岁以下约2000元,7岁以上约4000元),年龄越大,治疗费用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