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流动人口将被称为新市民社保逐步覆盖
文/佛山日报记者庞文彬 “真把我们当成佛山人,我们就不会走。”昨日,来自江西的徐慧珊毫不讳言,公平的对待是她留在佛山的一大理由。如今她的期盼,即将变成现实。历时5个月,五易其稿的《佛山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办法》昨日正式公布,将于10月1日正式施行。 区别以往,新《办法》注重服务管理,而来佛山的流动人口自此也将有一个新名字——“新市民”。 流动人口将叫“新市民” 目前,佛山常住人口超过了800万,其中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口多达422万。而在出租屋方面,全市共有出租屋40万栋(套)100多万间。 “新《办法》首先突出服务理念。”市流管办相关负责人坦陈,服务、管理顺序之变,已显示工作理念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此外,新《办法》对于流动人口以及出租屋的界定,也更加清晰。 值得关注的是,在流动人口称谓方面,为消除歧视,今后佛山流动人口将统一有新名字——“新市民”。届时,佛山市、区、镇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机构,也将加挂“新市民事务办公室”的牌子。 社保等待遇逐步覆盖 不仅有了新名字,“新市民”待遇也将向市民化全面迈进。 据介绍,新《办法》首次明确流动人口服务内容和服务部门的职责,其中规定流动人口服务实行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制度,建立积分制体系,根据积分分值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 记者留意到,包括全面参加社保、随迁子女免费接种疫苗、随迁子女享受免费义务教育、法律服务援助等在内,“新市民”凭借相应积分,可享受多达12项市民公共服务。该负责人称,享受服务的门槛也比以往降低许多。 同时,为保证这些社会服务落到实处,新《办法》特别强化了相应职能部门的责任。如人社部门应提供机会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并扩大“新市民”及其子女社会保险覆盖面;教育部门则应当将“新市民”随迁子女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统筹安排符合条件者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让“新市民”公平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待遇。 租房不用再看“计生证” 新《办法》的另一焦点,则是废除了此前颇具争议的“育龄妇女租房需出示计生证明的规定”。早在今年6月,新《办法》第三次征求意见稿中,“房东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计划生育证明妇女”条款一出,引发佛山不少市民及网友围观。多人建议修改或删除。 对此,市流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群众“意见”很大,部门经过考量决定最终删除这一款项。但他还是强调,尽管育龄妇女租房无需出示计生证明,但流管专管员还是需要向其查验,并上报当地计生部门。 可手机预约办理居住证 “今后流动人口首次办理居住证,可以不花一分钱了。”在昨日的政策解读会上,市流管办负责人介绍,佛山已向省里申请流动人口通过读取身份证信息直接办理居住证,并已经获得批准。 今后,佛山“新市民”到流管服务站办理居住证,可以直接通过读取身份证信息直接办理居住证,不用再到照相馆照相,省去照相费用。目前佛山正采购40个身份证读取卡,在各个镇街挑选一个村居作为试点,预计年底可实现,并于明年全部铺开。 此外,全市流管办目前正在建设综合信息系统、积分制信息系统、政务网站、新市民服务微信四个平台。其中,在即将推出的新市民服务微信平台,“新市民”可通过手机预约办理居住证,减少往返办理的麻烦。 相关新闻 “新市民”可上网进行信息登记 佛山日报讯 记者庞文彬报道:今后,流动人员新来佛山,足不出户即可完成信息登记。昨日,新改版的佛山新市民信息网正式上线,区别于旧版的佛山流动人口服务信息网,新的网站注重增设了信息服务及互动投诉的板块。 昨日下午,市流管办工作人员特地向记者演示了新市民信息网中,关于网上办理流动人口登记的全过程。记者留意到,市民只需登录新市民信息网,进入网络服务板块,信息登记页面即一览无遗。市民只需根据自身情况,对应填入信息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