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南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汕头市潮南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涵盖了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和按照区委区政府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丰富政务公开内容,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加强督促检查,严把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地在网上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一)不断强化政务主动公开。一是主动公开部门预决算与“三公”经费。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组织机构1篇(条),公示公告14篇(条),其他规章文件3篇(条),政务动态6篇(条),财政预决算信息3篇(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篇,扶贫工作信息公开6篇(条)。
(二)抓好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一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根据信息化公开领导分工,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健全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更新机制。三是及时将政务信息通过网站等载体发布,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详尽、类别明晰、公开时限明确、格式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有一定的进步,但与公众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一是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进一步改进;二是网络管理业务人员有待进一步充实,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条例》的贯彻实施力度,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逐步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达到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汕头市潮南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