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今年以来,南澳县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法治思想,认真学习《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精神。研究制定《南澳县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统筹推进南澳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着力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推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权力制约监督、推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方面取得实效。
一、2021年度主要工作成效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发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作用更充分。一是县主要领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南澳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自觉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在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上传达学习***法治思想、法治中国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主要精神等内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汕头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汕头市行政裁决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审议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主导推进法治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认真部署我县法治建设工作。二是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制度。要求县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向县委依法治县办提交年度“述法”报告。共接收县各级党政领导2020年度书面“述法”报告29份。三是将法治学习内容融入县领导干部各类活动中。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党史学习教育中注重强化法治教育,邀请党校老师讲解***法治思想。组织领导干部收看收听平安广东大学堂有关课程。召开南澳县2021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报告会,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二)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依法履行政府行政职能更全面。深入推进机构改革,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加强对政府各部门履职尽责的监督管理。一是深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强化乡镇综合执法工作。持续在资金、职权、人员、执法力量等方面向乡镇倾斜,强化镇域经济发展。确定两批县级行政职权(共398项)调整由乡镇实施的时间,并向社会公布。二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优化营商环境任务分工方案,设置12个专题组和18个指标组承担优化营商环境各专项任务,调动各行政单位职能,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研究南澳县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制定方案鼓励和促进小微企业加快升级为规上限上企业、加强招商引资和税源培植等工作。公开公布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强化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社会监督。制定《南澳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建立联动机制,推进县各行政系统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制定、公布、实施。继续施行《关于企业开办时间再压缩的通知》,在申请人资料齐全下企业开办时间可以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继续施行《南澳县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由多部门“并联审批”,节约工程项目申办的时间成本。三是加强落实市场监管职责,营造良好有序市场环境。开展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评估,施行2021年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依托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强化执法公示,定期做好“一单两库”的动态维护工作。建立南澳县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推进落实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燃气经营单位抽查;县公安局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民爆物品抽查等,通过实施联合抽查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事项”,避免或减少重复多头执法检查,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
(三)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更严格。通过南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县32个有权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主体。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南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执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审查时的前置程序审查。持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单的动态管理,根据上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以及相关行政政策的调整,组织对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清查。今年以来共组织各类规范性文件清理清查工作7次,包括涉行政处罚法、涉营商环境的清查等。完成《南澳县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修订并公布,同时加快推进《南澳县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修订工作。
(四)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更具体。一是严格落实决策法定程序。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相关要求,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履行听取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二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县政府部门落实事先法律论证责任,在请示县委、县政府事项时附上本单位法律论证意见,属于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集体讨论前还应有县司法局法律审查意见。继续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外聘政府法律顾问3名,对涉及法律关系复杂、投入资金重大、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问题要求顾问律师参会讨论,并提出法律意见作为决策参考依据。三是公开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结合职责权限和我县实际,确定县政府2021年决策事项目录清单,报县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五)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更有力。一是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乡镇三定方案确定执法人员的基础上补充执法岗位编制,后宅镇、云澳镇、深澳镇各增加行政执法专项编制11人、9人、12人。组织乡镇公职人员参加综合执法考试62人次,办理新领证件90张,强化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力量。配合市做好我县各乡镇执法“两平台”上线应用试点工作,完成“两平台”的资金安排、账户申请、电子印章制作等先行程序。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指导。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广 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进一步完善执法事前事后公示信息,明确各单位法治审查队伍建设,充分运用广东省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执法队伍管理平台做好日常执法结果公示监管和执法队伍管理工作。三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关于执法规范文书、执法流程、执法风险防范及市司法局现场执法规范指引等指导意见,推进各执法单位完善执法制度,建设执法标准化体系。
(六)强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权力监督制约更透明。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办理县人大提议1件,建议3件,积极完成人大监督事项。支持政协履行职能,积极开展民主协商,直接接受民主监督,办理县政协提案2件,建议10件。二是健全机关内部监督机制,支持审计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推进廉洁政府建设。今年以来,县审计局完成审计项目8个,查处管理不规范金额11721万元,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134个,提出审计建议44条。三是严格践行政务公开制度。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制度。通过“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南澳之窗”“看南澳”等媒介公开县委、县政府重要活动及相关政策文件。
(七)完善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推进化解社会矛盾更有效。一是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制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建立复议工作制度,推进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有效运作。机构运作以来共接收行政复议案件5宗,复议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加强12345热线服务工作。畅通热线,通过及时交办,重点督办,回复回访,切实解决群众诉求。三是加强劳动监察工作。今年以来,检查施工项目10家次,督促补签劳动合同261份,补开设专户代发工资2家,补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家,补缴金额1000万元。受理调处涉劳资纠纷案件49宗,为78名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91.8余万元,调处办结率100%。四是要求县有关单位按照《汕头市行政裁决事项实施清单(第一批)》在政务服务系统上认领相关事项,贯彻落实好《汕头市行政裁决规定》。五是推进农业、交通、市监等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行政调解制度。六是坚持和弘扬“枫桥经验”,健全人民调解机制。全县已建立各类调委会53个,访接对调工作室1个,现有人民调解员186名。今年以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排查矛盾纠纷共76次,调解各类民间纠纷30宗,调解成功率100%。七是持续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公布《南澳县司法行政系统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进一步完善法援便民服务。县法援处今年以来办理案件135件,接受法律咨询69次。以便民服务为理念,严把公证质量关,建立诚信公证体系。县公证处今年以来办理公证件数36件。持续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法律服务进村居,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宣传培训等服务。加强对3个法律服务工作站和14个示范性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工作指导,深入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一站式”便民服务,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八)加强法律宣传,落实普法责任制,法治社会氛围更浓厚。一是强化普法责任意识。将法治学习作为2021年各类干部培训班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校培训课程。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2021年“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组织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法考试。二是加强普法教育宣传。按照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在重要时间节点结合“六进”要求,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国家安全法、宪法宣传日等普法活动。组建“普法讲师团”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在“八一”建军节来临前夕,送法进军营,为县人武部驻岛部队官兵讲授法律知识,赠送法律书籍。三是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在白鹭生态公园持续融入法治元素打造南澳县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在景区开展民众喜闻乐见的“法治灯谜”活动。利用各公共大屏幕、微信公众号播放普法小视频,让群众更加直观地接受法律教育。此外,我县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在今年年初,云澳镇中柱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2021年,在群众和县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执法规范化水平还有待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健全,行政监督力度有待加强等。这些问题我们将在接下来的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加以研究和完善。
二、2022年度主要工作计划
2022年,我县将继续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推进政府及其部门履职尽责。加强政府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持续优化规范性文件统一审查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强乡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三)落实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反馈制度。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加快推进镇街综合执法。规范镇街执法决策机制、执法办案流程和执法场所设置。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针对性开展集中整治。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进一步明确政府督查的职责、机构、程序和责任,增强政府督查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