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2021年濠江区河道管理范围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濠江区河湖管理与保护工作,保障行洪及堤防安全,保护河道生态环境,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划定工作的通知》(水河湖〔2018〕314号)、《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快推进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粤河长组〔2019〕1号)、《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粤水河湖〔2019〕15号)及《广东省河长办关于开展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粤河长办函〔2021〕6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汕头市濠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濠江区河道管理范围的划定工作,现将2021年濠江区河道管理范围平面图公告如下: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6.《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7.《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8.《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
9.《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10.《广东省实施
11.《广东省实施
12.《广东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13.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二、划定范围及标准
本公告划定的河湖有:五南排洪沟、北切沟渠、北切沟渠东支渠、中港排洪渠、石音坑排洪渠、铁鸟坑排洪渠、燎原社区排洪渠、石音坑排灌渠、大坪排洪沟。按照《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防洪标准》(GB50201-2014)、《广东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技术指引(试行)》以及《汕头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技术指引(试行)》有关要求划定,具体如下:
(1)五南排洪沟:根据实地测量河道断面确定边界线位置,中游、下游段以渠道背水侧坡脚或渠道结构外边界为基准向外延伸2-5m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线或按照河道治理规划要求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线,上游段根据设计洪水位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线。
(2)北切沟渠:根据河道设计断面结合测绘成果,以渠道背水侧坡脚或渠道结构外边界为基准线外延3-5m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线。
(3)北切沟渠东支渠:根据实地测量河道断面确定边界线位置,以渠道结构外边界为基准向外延伸3-5m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线。
(4)中港排洪渠:根据实地测量河道断面确定边界线位置,以渠道结构外边界为基准向外延伸2-5m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线或根据设计洪水位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线。
(5)石音坑排洪渠:根据实地测量河道断面确定边界线位置,以渠道结构外边界为基准向外延伸5m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线。
(6)铁鸟坑排洪渠:根据实地测量河道断面确定边界线位置,以渠道结构外边界为基准向外延伸5m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线或根据设计洪水位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线。
(7)燎原社区排洪渠:根据河道设计断面结合测绘成果,以渠道背水侧坡脚或渠道结构外边界为基准线外延3-5m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线。
(8)石音坑排灌渠:根据实地测量河道断面确定边界线位置,以渠道背水侧坡脚或渠道结构外边界为基准向外延伸1.5-5m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线或根据设计洪水位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线。
(9)大坪排洪沟:根据实地测量河道断面确定边界线位置,以渠道背水侧坡脚或渠道结构外边界为基准向外延伸2-5m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线或按照河道治理规划要求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线。
三、划定名录
四、相关要求
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管理要求,参照《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执行(2019年11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五、其他事项
此公告内容属于行业管理范畴,不改变土地的权属,也不作为土地权属的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754-87385660
特此公告。
***:1.2021年濠江区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图(9条河道总图)
2.五南排洪沟河道管理范围线公告图
3.北切沟渠河道管理范围线公告图
4.北切沟渠东支渠河道管理范围线公告图
5.中港排洪渠河道管理范围线公告图
6.石音坑排洪渠河道管理范围线公告图
7.铁鸟坑排洪渠河道管理范围线公告图
8.燎原社区排洪渠河道管理范围线公告图
9.石音排灌渠河道管理范围线公告图
10.大坪排洪沟河道管理范围线公告图
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