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金财20185号关于做好2018年金平区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8年金平区代理记账机构
年度备案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汕金财 [2018] 5号
各代理记账机构:
为及时更新金平区代理记账机构信息,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管理,营造良好的市场执业环境,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区财政局决定结合全区代理记账机构年度资料报备工作,组织开展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及《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换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
(一)备案范围
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持有汕头市金平区财政局核发的、有效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且符合代理记账年度登记办理条件的代理记账机构。
(二)备案时间及申请方式
各代理记账机构须在2018年4月30日前登录“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网址:http://dljz.mof.gov.cn/),点击“代理记账机构入口”。首次登录需要先注册,点击“注册”按钮登录系统,点击“年度备案”录入相关申请信息,上报区财政局网上审核。在完成网上预审后,应携带有关资料到现场审核。
申请资料清单及详细申请流程、操作方式请参考《汕头市金平区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办事指南》及《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代理记账机构操作手册》。
二、新版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换发工作
(一)换证对象
2017年12月31日前已依法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代理记账机构(申请换证前需先申请年度备案,待申请通过后方可申请换证,已换发为新版证书的机构无须再申请换证),若发生有关信息项变更的代理记账机构,需同时办理变更登记。
(二)换证时间
此次换证工作开始时间为发文之日至2018年5月30日。旧版证书于2018年6月1日作废。
(三)申请方式
代理记账机构请登录“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网址:http://dljz.mof.gov.cn/),在“补发/换发证书申请”栏目按要求填列相关资料进行网上预审。在网上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以点击资格申请中“预约”按钮进行网上预约,预约合适的现场审核时间。
申请资料清单及详细申请流程、操作方式请参考《汕头市金平区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办事指南》及《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代理记账机构操作手册》。
三、相关要求
(一)代理记账机构应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如实填报,认真做好年度备案及换证申请工作。
(二)区财政局在核实代理记账机构备案信息过程中,发现机构违反《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以及违反第五条第三项规定作出不实承诺的,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处理,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有关义务;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并向社会公示。如代理记账机构及有关分支机构违反《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未按期报送资料的,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处理,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1.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操作手册(代理记账机构)
2.汕头市金平区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办事指南
3.汕头市金平区代理记账机构补(换)发证书办事指南
金平区财政局
2018年3月26日
汕头市金平区财政局 | 2018年3月2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