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大鹏新区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报告
本期风险提示:2017年12月份,大鹏新区重点关注禽流感(H7N9、H5N6)、水痘和感染性腹泻,需要关注登革热,一般关注流感,同时需要关注微生物污染食物和有毒动植物食物引发的食物中毒风险。
一、疫情概况
(一)法定传染病
截至2017年11月26日,大鹏新区11月报告传染病概况如下:
1.无甲类传染病报告。
2.报告乙类传染病发病27例,死亡0例,发病数比去年同期(26例)增加1例。与去年同期相比,主要变化的病种是梅毒2例(去年同期6例),肺结核11例(去年同期5例)戊肝无报告(去年同期2例)。剔除属慢性病防控病种(结核、梅毒、淋病等)的影响,乙类传染病发病较去年同期(9例)下降22.22%。
3.报告丙类传染病发病32例,死亡0例。发病数较去年同期(53例)下降39.62%。与去年同期相比,主要变化的病种是手足口病8例(去年同期34例),流行性腮腺炎5例(去年同期9例),流行性感冒无报告(去年同期5例),感染性腹泻19例(去年同期5例)。
4.报告其他传染病37例,较去年同期(28例)上升32.14%,主要变化病种为水痘报告26例(去年同期21例)。
5.早期预警情况分析:本月全区无传染病预警信息。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统计
截至2017年11月26曰24时,全区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二、重点传染病疫情评估
(一)禽流感(H5N6、H7N9)
1.疫情概况
截至2017年11月26日,大鹏新区今年未出现人感染H7N9、H5N6禽流感病例。
2.疫情评估
12月份禽流感(H5N6、H7N9)疫情关注程度为“重点关注”。
3.评估依据
(1)禽流感(H5N6、H7N9)属新发传染病,在冬春季节高发,病情严重,容易出现重症或死亡病例。
(2)11月,大鹏新区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分别对葵涌和大鹏两个街道的禽类档口开展禽流感病毒(H5N6、H7N9、H9)抽样监测,结果显示在采集的20份样本中有4份H5N6阳性,无H7N9阳性,无H9阳性,提示我区禽类档口已受禽流感病毒(H5N6)污染,存在疫情发生的风险。
(3)大鹏新区今年已落实活禽市场整治工作,目前全区均为活禽交易限制区,禽类养殖、流通、交易方式和“人一禽”接触方式得到较大程度的改善,有利于禽流感(H5N6、H7N9)防控工作,但仍然存在部分禽类散养户、农家乐等场所,随着外来禽类进入,禽流感(H5N6、H7N9)病毒污染风险仍然存在,我区有可能出现散发病例,但发生大范围流行的可能性很小。
4.下一阶段防控建议
(1)密切监测疫情的发展,及时评估风险,正确研判疫情,科学提出防控策略。
(2)加强疾病监测、临床救治及疫情处置。一是加强辖区禽类市场环境和从业人员的监测,一旦发现相关禽流感(H5N6、H7N9)病毒污染或携带者,按《深圳市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防控救治监管工作方案》要求及时开展相关防控措施;二是继续坚持“立足防,强化治,防治结合”的工作原则,进一步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及时评估风险,正确研判疫情,科学提出防控策略;三是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对病例诊疗做到“四早四集中”(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及早合理使用“神经氨酸酶抑制剂”,有效降低死亡病例发生;四是高度重视医护人员的防护工作,避免出现医源性感染事件。
(3)加强联防联控机制,全区各相关部门(包括卫生、动物防疫、市场管理、检验检疫等)做好信息通报,落实防控工作。一旦发生人感染疫情,各相关部门参照禽流感(H5N6、H7N9)疫情防控规范开展疫情处置工作。
(4)加强宣传教育,教育公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引导居民逐步改变活禽消费习惯,养成“冰鲜、白条、分割”禽的消费方式。
(二)水痘
1.疫情概况
截至2017年11月26日,大鹏新区11月报告水痘26例,报告病例数较去年同期(21例)增加5例。
2.疫情评估
2017年12月份,我区水痘疫情关注程度为“重点关注”。
3.评估依据
(1)水痘为冬春季传染病,传染性强,深圳市及大鹏新区历年疫情发展趋势显示,每年11至次年2月份水痘病疫情高峰期。
(2)每年水痘高发期容易在学校、托幼机构出现聚集性或暴发疫情。
(3)调查显示水痘疫苗免疫保护效果欠理想,部分儿童接种过疫苗后仍可感染水痘。
(4)各学校和托幼机构、儿童培训机构中,儿童之间接触频繁,有利于水痘病毒的传播。
4.下一步防控建议
(1)提高全区中小学、托幼机构的疫情防控能力。通过对全区各中小学、托幼机构的业务督导和校/园医的培训,加强全区校/园医的水痘疫情防控意识和能力,督促校方发现疑似患者时及时报告和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2)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公众对水痘的认识,提倡接种水痘疫苗,提高人群的免疫水平。
(三)感染性腹泻
1.疫情概况
截至2017年11月26日,大鹏新区11月报告感染性腹泻病例19例,报告病例数与去年同期(5例)增加14例。
2.疫情评估
2017年12月份,我区感染性腹泻疫情关注程度为“重点关注”。
3.评估依据
(1)根据历年疫情分析数据,每年10月起至次年3月为感染性腹泻发病高峰期。
(2)11月,大鹏新区感染性腹泻发病数较去年同期呈大幅度的上升。
4.下一步防控建议
(1)落实饮食饮水卫生监管工作,加强疫情监测,密切关注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暴发疫情的变化趋势,及时评估疫情传播风险,为调整防控策略提供科学依据。
(2)在学校、军训基地、工厂等集体单位加强因病缺勤、因工缺勤监测工作,及早发现局部暴发疫情,一旦出现暴发疫情,及时开展暴发疫情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及实验室采样检测工作,防止疫情的扩散蔓延。
(3)广泛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工作,养成勤洗手、不喝生水、生熟食物要分开的个人良好卫生习惯,提高自身对该病的抵抗能力。
(四)登革热
1.疫情概况
截至2017年11月26日,深圳市共报告57例登革热病例,其中4例本地病例(宝安3例,福田1例),53例输入病例,无重症及死亡病例,无登革热暴发疫情报告。病例分布在宝安区(15例)、龙岗区(12例)、罗湖区(8例)、南山区(8例)、福田区(8例)、龙华区(4例)、盐田区(1例)和坪山区(1例)。输入地分别为:东莞(2例),广州(1例),湛江(1例),云南景洪1例,印度(11例)、泰国(9例)、越南(7例)、马来西亚(5例)、马尔代夫(4例)、印尼(4例)、缅甸(4例)、柬埔寨(2例)、菲律宾(1例)和新加坡(1例)。
截至2017年11月26日,大鹏新区未录得登革热病例。
2.疫情评估
2017年12月,我区登革热疫情关注程度为“需要关注”。
3.评估依据
(1)大鹏新区地处亚热带地区,森林覆盖面广,气候适合登革热传播媒介“伊蚊”的繁殖。我区全年都有伊蚊生长,其中5-11月份密度最高。数据显示深圳市登革热发病高峰月份在8、9、10、11月份,其中又以10、11月为最。
(2)近年来,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深圳市与国外存在登革热疫区的国家人员交流日益频密,一旦这些国家出现登革热疫情,全市将容易出现输入性疫情,继而形成本地疫情。
(3)11月,大鹏新区公卫中心在全区开展白纹伊蚊布雷图指数和诱蚊诱卵监测其中监测布雷图12个点,监测结果为蚊媒高、中密度监测点0个,蚊媒低密度监测点0个,符合防控要求的监测点12个,诱蚊诱卵器法监测点6个,其中蚊媒中密度0个,蚊媒低密度1个,符合防控要求5个,提示我区蚊媒防控效果得到较大程度的提高。根据《广东省登革热防控专业技术指南(2015年版)》粤卫办〔2015〕20号,一个县(区)布雷图指数高于10的社区,但尚无病例报告属于Ⅵ级应急响应级别,爱国卫生部门负责将辖区蚊媒指数(布雷图指数或诱蚊诱卵指数)控制在10以下,疾控中心做好蚊媒监测,指导蚊媒控制工作,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准备。
4.下一步防控建议
(1)提高警惕。对出现发热、皮疹、“三红、三痛”等症状病人要开展采样、检测等措施,发现疑似病例及时报告辖区疾控中心。疾控中心加强对登革热疫情监测,密切关注周边地区疫情进展,及时做好防控措施。
(2)防蚊灭蚊。国内外登革热防控实践证明:“防蚊、灭蚊、清除蚊虫孳生地是预防登革热的唯一有效方法”。因此,预防控制登革热,最重要的措施是防蚊灭蚊。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层层抓落实;各村(居)委会、各社区要广泛发动群众立即行动起来,开展灭蚊除害等爱国卫生运动,并定期检查,加强督促落实,清除蚊虫滋生场所,消灭室内外蚊子,最大限度地减少登革热的传播媒介。
(3)广泛宣传教育,提高人群的自我防患能力。通过各单位,尤其医疗卫生单位,利用各种新闻媒体、传单、版报等形式,对登革热传播途径及其防治等知识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登革热的危害性和防治知识,尤其要掌握如何消除蚊虫的滋生繁殖等防蚊灭蚊措施。
(4)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诊疗能力。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医务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努力提高医务人员的诊疗水平。一旦出现输入病例,能早期发现、早期报告、早期诊断和早期隔离登革热病人,并在疫点及更大范围内紧急杀灭可能带毒的成蚊,清除蚊子的孳生地、栖息地,尽可能降低蚊媒密度,对于控制疫情蔓延非常重要。
(5)提高疫情处置能力。疾控中心加强疫情监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一旦发现疑似登革热病例疫情,应及时向新区公共事业局和深圳市疾控中心报告并采集血清送往深圳市疾控中心检测其抗体,以明确诊断。规范做好疫情报告、接触者的管理等措施。不明发热病例或疑似登革热病例增多时,要及时搜索其它可能病例、调查伊蚊密度。登革热暴发时,应掌握登革热的发病数、死亡数,及时开展调查、处理,及时向公共事业局和深圳市疾控中心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五)流感
1.疫情概况
截至2017年11月26日,全区本月无报告流感病例。
2.疫情评估
2017年12月份,我区流感疫情关注程度为“一般关注”。
3.评估依据
(1)流感属季节性传染病,在冬春季节高发,目前我区进入流感疫情的高发期。
(2)各学校、托幼机构、各种培训班人员集中,是流感传播的重点场所。
(3)流感症状与普通感冒相似,患者经对症治疗后一般7天内痊愈,存在部分患者未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或就诊病例被判断为普通感冒而未报告情况。
(4)居民流感防治意识较薄弱,流行季节前流感疫苗接种率低。
4.下一步防控建议
(1)做好全区学校和托幼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督导,开展相关校/园医的流感防治知识培训。
(2)开展流感宣传教育工作,鼓励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接种流感疫苗,减轻危害。
(3)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预防控制措施。加强对集体单位的疫情监测及工作沟通,对聚集性疫情及时开展处置工作。
三、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发生情况
(一)深圳市食物中毒发生情况
2017年1-10月份,全市疾控系统参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查处并最终确诊的食物中毒共14起,食物中毒人数共121人,无死亡。
(二)大鹏新区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发生情况
1.大鹏新区食物中毒情况
2017年10-11月,辖区内接报及处理食物中毒事件0起。
2.大鹏新区食源性疾病监测情况
2017年11月,辖区各社康中心上报疑似食源性疾病病例87例(生物性34例,不明原因53例),同期增长速度-3.3%(2016年11月共90例);环比增长速度-47.3%(2017年10月共165例)。
3.学校食源性疾病监测情况
根据深圳市学生健康监测信息系统,2017年辖区14所中小学校共13099名学生纳入监测。7、8月份为学生假期,基本无上报病例。
(三)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发生情况分析
根据大鹏新区食源性疾病监测系统及食物中毒发生情况分析如下:
1.2017年11月份,上报疑似食源性疾病病例数同比、环比有所降低,上报病例中,致病因素以微生物及不明原因为主。
2.2017年11月份,辖区内食物中毒接报0起。
3.根据学校学生健康监测信息系统监测数据,学生有消化道症状病例中,各月份大体以腹痛为主,其次为腹泻、呕吐症状。部分月份属学校放假期间,上报数据存在极低或零上报数。
(四)风险评估
预计2017年12月份,食物中毒发生形式仍以集中供餐地点(包括餐饮服务单位和集体食堂)发生的点源暴发为主,第四季度,气温开始下降,细菌性食物中毒发生概率仍然较大,在关注各类型食物中毒的同时,需高度关注细菌性食物中毒及毒蘑菇、河豚鱼中毒等为代表的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的暴发。
综合分析,进入2017年12月份,食品安全事件发生风险等级为“中等”,关注程度为“中等关注”。
(五)评估依据
1.食物中毒发生模式依然以常见的点源暴发为主,大部分情况下,其发生及防控均在区级处置能力的范围内。
2.进入第四季度,气温开始下降,但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发生概率仍然较大。
3.近年来,监测数据显示,我市第四季度食物中毒主要以细菌性食物中毒为主,主要集中在餐饮服务单位和集体食堂,生熟交叉污染和从业人员不安全操作是中毒的主要原因。
4.根据大鹏新区地理气候情况,雨量充沛,山林为主,提供了野生毒蘑菇生长的适宜环境,部分市民存在随意采摘食用野生菌、野果的习惯。
5.大鹏新区辖区内存在曼陀罗种植及野生的情况,曼陀罗开花期其花苞在形态上类似市民常用作佳肴的秋葵,市民可能会存在辨别误区导致误摘误食而引起中毒。
6.食源性疾病监测中,各月份病例数均较低,集中趋势不明显,但上报病例数呈现上升趋势且趋于平稳,与2016年始,新区对上报病例奖励性补助有关,但也需特别引起注意。上报病例中,引起食源性疾病仍以不明原因及微生物为主。
(六)下一阶段的防控建议
进入2017年12月份,为了有效预防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建议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1.进入12月份,学校已开学,各学校正常开展教学活动,需重点关注幼儿园和各院校的餐饮服务部门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加强卫生宣教,尤其以厨工为主,注意厨房加工工具清洗消毒,食品原材料的低温保藏,生熟食品分开保存,避免食物的交叉污染,食物食用前煮熟烧透,加工彻底后方可食用。
2.建议做好曼陀罗及毒蘑菇中毒的预防工作。在一些人流聚集较大的地方加强宣传,同时在公园等地设立警示牌,告知市民不要采摘食用野生蘑菇及不认识的野菜。
3.提高市民食品安全卫生意识,辖区临海,接触河豚鱼概率较大,需特别警惕,提高意识,认识到河豚有毒,不要食用,其次让市民能识别河豚鱼,以防误食。同时,不食用来源不明的食品,不购买无证摊贩销售的食品和饮用水。
4.加强餐饮服务单位(尤其热门旅游观光地点及大型工厂食堂等餐饮服务单位)的卫生宣教,提高饮食服务单位相关人员卫生服务意识。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及辅料加工食品,不采购无资质企业的食品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