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市场监管分局召开大桶水生产企业质量安全告诫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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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0日发表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桶水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2014)122号】要求,光明市场监管分局于近日召开 大桶水生产企业质量安全告诫会。光明新区5家生产企业负责人参加此次会议。
会上,光明市场监管分局许振邦调研员提出四点要求:1、企业要严格按照许可事项开展生产活动;2、企业要严格规范标签标识和出厂检验制度;3、企业要严控水源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4、监管人员要加大对抽检不合格企业的抽检频次,并严格执行后处理的相关规定,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分局将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各项制度,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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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9 07:42:2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