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业局关于制定2016年安全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光明新区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2016年学校安全工作计划。请各中小学、幼儿园根据实际制定本单位工作计划。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2014修正版)》及实施细则为基础,以促进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人安全工作技能提高为主要工作任务,真抓实干,齐抓共管,创建平安校园,不断促进光明新区学校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区教育工作保驾护航。
二、主要工作目标
(一)保持全区学校稳定和良好的校园治安秩序,确保师生员工和学校财产安全,实现全年无火灾,无重大治安案件及重大责任事故;
(二)健全安全工作管理机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及预案,规范并落实对教育教学工作中各个环节的安全要求;
(三)扎实开展防火灾、防地震、防雷电、暴风雨、防溺水、防踩踏等安全教育,通过学校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的训练,提高学生防范事故的能力和在紧急状态下自救、互救的能力;
(四)加强饮食卫生的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条例》,严防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发生;
(五)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严格执行《广东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努力控制和减少校外交通事故发生率。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重、特大事故防范及应急处理预案,妥善处置和解决因安全引发的各类纠纷和矛盾;规范安全管理,做到学期初有计划、学期终有总结,经费有保障,管理有制度、有措施,检查有记载、有落实。
(二)综合治理校园及周边环境。切实抓好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工作,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健全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统筹协调机制,构筑齐抓共管、能对学生安全进行全面保障的社会管理体系。大力宣传和贯彻学校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构建平安和谐校园,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三)全面治理学校安全隐患。加大安全隐患整治力度,不断完善安全防范措施。依照《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制定学校安全隐患治理方案,协同新区有关部门分项目、分阶段对全区学校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治,对较大安全隐患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限期完成整改任务,要求整改率达到100%。
(四)强化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进一步细化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逐步实现食堂管理标准化、工作程序化、服务优质化。切实防止不卫生、有毒有菌、过期食品、“三无”食品进入学校,加大对饮用水的监管,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五)加强校车管理,大力整治民办学校幼儿园接送车辆。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做好校车许可证发放工作。将校车安全管理纳入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我局将联合交警部门对全区民办学校、幼儿园接送车辆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确保全区校巴安全运行。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创新安全工作机制。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督促,学校具体落实,社会广泛参与”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着力构建我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健全以校(园)长负责制为中心的校(园)安全工作领导管理机构,实行全员“一岗双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人。建立学校安全事故预测、预防、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确保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构建自主管理、自我约束、与时俱进的安全管理机制,不断提升我区安全管理水平。
(二)加强安全教育工作。
1.全区中小学校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公共安全教育的文件精神,把安全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全校教学工作计划,做到计划、教材、教师、课时“四落实”,以帮助学生平安健康成长为主线,组织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引导师生员工掌握科学地判断、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和技能,切实提高学生安全知识水平和自我防护能力。
2.继续深入开展公共安全进校园及“学生安全教育周”活动。立足实际,注重实效,联系各有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利用多种形式,积极营造全社会重视学校安全的氛围。
3.做好学校专职安全主任配备工作。根据学校安全工作岗位职责分工,确实加强学校安全责任人和有关安全岗位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掌握必须的安全技能,尽心尽力地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三)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平台,加强学生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个人隐私。
(四)完善对易发和可能导致群死群伤事故隐患的防控措施,切实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1.强化治安管理。各校(园)要进一步完善校园防护设施,严格门卫制度,对进出人员实施有效管理,同时加强校园巡逻(巡查)。掌握校园及周边可能发生灾害事故的隐患情况,进行持续观察和有效监控,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充分防范准备,切实做到有备无患。
2.认真做好校舍的检查、排危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切实降低班额和密度,消除因人员过密造成的潜在安全隐患。开学前及汛期,各校(园)要组织行政及有关人员对校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重点是教学楼楼道、道路交通、消防设施等,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严禁利用危房进行教学。特别要加强对民办学校、幼儿园的监控。对存在的隐患情况要具体掌握到点,并针对隐患特点研究制定相应的整改、监控措施,建立台账,逐项加以落实。
3.强化寄宿制学生管理工作。各校(园)要有校(园)负责人和专门人员负责寄宿制学生管理,建立完善的日常管理、值班巡查、清洁卫生、文体活动、晚自习课、请假销假、火灾防范和安全保卫等各项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
4.加强师生活动管理。学生大型文艺、体育等活动应当在校内或专门场所进行,并有妥当的安全保障措施。组织学生参加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社会实践等活动,应当符合学生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师生外出、集队集会等活动要严格执行大型活动报批制度,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根据活动特点加强楼道安全管理,严防跌伤、拥挤踩踏、交通事故和其它意外事故发生。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由专业人员或成人从事的活动。
5.健全实验室等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操作要求,完善防护措施,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物品等购买、保管、使用等各环节的管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必须停止使用或更换。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或与教学无关的礼仪活动。
6.加强对教学楼、图书馆、电教室、电脑室、实验室、食堂、学生公寓的消防安全管理,按照规定配足、配齐消防器材,切实把安全防火工作放在重要地位,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勤查勤看,持之以恒。
(五)建立系统、完整的安全工作档案。安全工作档案是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各校(园)要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档案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五、主要工作计划
一、二月份,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重点是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
三、四月份,春季疾病防控工作,工作重点是预防禽流感、手足口病等疾病在学校的暴发流行;
三至七月份,中高考安全保障工作,工作重点是确保中高考安全;
四是九月份,学生防溺水工作,工作重点是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加强水库、鱼塘、建筑基坑等水域管理;
十至十二月份,秋季疾病防控工作,工作重点是预防禽流感、秋季腹泄、腮腺炎、水痘等传染性疾病在学校暴发流行;
一至十二月份,全年要开展的工作有四项,一是开展各项应急演练,二是开展公共安全教育进校园宣教,三是购买服务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四是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特此通知
***:2016年光明新区学校安全工作计划表.xls
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6年2月23日
(联系人:彭国安 电话:8821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