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纪委监委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纪委监委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8年,光明区纪委监委坚持以《条例》为指导,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原有政府公开工作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完善和提高,依法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切实做好保密审查制度的落实。
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光明区纪委监委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至2018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网上咨询、依申请公开工作均顺利开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2018年,光明区纪委监委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总数达650条,其中组织机构信息28条,政务动态612条,其他信息10条。
(二)做好咨询投诉回复办理工作。继续完善网上咨询、部门信箱等互动栏目。2018年,光明区纪委监委共收到网上咨询24件,均能认真办理和回复群众来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光明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广东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履行政务公开主体职责,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18年,光明区纪委监委未收到依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光明区纪委监委严格执行《条例》和省物价、财政部门相关规定,对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向对方无偿提供电子文档或纸质文档,没有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光明区纪委监委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光明区纪委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中推进,取得较好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强整改。主要是:信息公开人员认识上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不够完善全面,部分信息更新还不够不及时。
2019年,光明区纪委监委将采取以下措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改落实: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意识;二是加强学习培训的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三是完善公开内容及工作机制与制度,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激励机制,为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
光明区纪委监委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