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转发市人居委关于明确过渡期内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相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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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8日发表
新区各企业:
现将市人居环境委《市人居环境委关于明确过渡期内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相关事宜的通知》(深人环〔2017〕454)转发给你们,请各企业知悉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市人居环境委关于明确过渡期内建设项目环境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相关事宜的通知.pdf
光明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2017年8月14日
(咨询电话:8821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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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4 12:01:2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