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干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广东铨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干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因文件编辑的原因,现将原采购文件中作如下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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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0.00元(人民币伍万元整)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更正为: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00元(人民币伍万元整)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其他内容不变。
二、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检察院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铨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8号18层01号房之6号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754-872***768
传真:0754-87279975 邮编:515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754-872***768
发布人:广东铨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