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坪山区“2+1”创新科技金融体系,构建多渠道、多元化、多层次的科技金融生态圈,更好地为区内各类科技创新主体提供金融服务,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我局就科技金融合作机构进行常态化公开征集。凡具备相关资质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服务的机构均可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坪山区科技创新局科技金融合作机构征集
二、合作内容
(一)为坪山区各类科技创新主体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并定期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开展科技金融服务有关信息;
(二)根据自身行业优势,针对坪山区产业发展需要与企业不同成长阶段需求,积极探索科技金融产品创新,提供专业化科技金融服务;
(三)积极参与坪山区科技金融体系建设,为完善科技金融体系支撑提供全方位支持;
(四)其他促进科技金融发展的事宜。
三、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创业投资机构、保险机构、担保机构、融资租赁机构、商业保理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上市辅导机构等(战略合作银行征集详见:http://www.szpsq.gov.cn/pskjcxfws/gkmlpt/content/6/***50/post_***50914.html#16169),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二)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四、需提交的材料
需提供的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二)科技金融合作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基本情况、现有科技金融服务产品、拟创新金融产品、拟创新金融服务等);
(三)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模板详见***1);
(四)承诺函(详见***2)。
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址
文件递交时间:常年受理,定期处理。
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333号111办公室
六、合作方式
符合条件的各类机构为本阶段合作期科技金融合作机构,双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约定各方权责,合作期限三年。如有科技金融合作机构合作期内不能履行协议内容,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可提前解除合作。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5-89263150
邮箱:huangwenjun@szpsq.gov.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333号111办公室
特此公告。
***:1.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模板
2.承诺函
坪山区科技创新局
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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