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市政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安全监管问题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区住房建设局在收到提案后,立即印发《关于加强市政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安全监管问题的通知》(详见***),督促各相关单位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要求,对临时开挖的路面和基坑部位按要求设置围挡和安全警示标识,严格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各相关单位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设置七牌一图,告知市民工程信息
区住房建设局督促监管范围内项目在施工区主出入口外侧设置“七牌一图”等项目信息标牌(七牌一图包括工程概况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重大危险源公示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向周边市民告知工程相关信息及监督举报电话,并要求相关责任单位及时更换破损的七牌一图。区水务局针对正本清源工程特殊性,深入社区张贴告示加强宣传,争取市民对治水提质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区交轨中心督促地铁集团加强广泛宣传,通过围挡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大力普及地铁工程的重要性,积极争取群众对施工造成生活不便利影响的谅解。
二、公交临时停靠点张贴明显标志,设立相应保护措施
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针对涉及道路施工导致公交线路改线事宜,在施工前要求施工单位做好站点迁移和温馨提示工作。针对温馨提示不到位的情况,督促施工方整改;针对站点照明不足问题,对已经通电的公交站台要求站台灯箱夜晚亮灯,对没有通电的站台,协调相关街道办事处同意后尽快通电。区水务局针对施工涉及的公交站点要求分段进行作业,设立通透式围挡,减少对视线的影响,尽可能不影响站点的运营,如特殊情况需要迁改站点,在醒目位置设置迁改、指引标志,并设置过渡区,确保乘客上下车安全。
三、做好金碧路改建工程临时照明等安全措施
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已督促金碧路施工单位在施工沿线主要路口设置了17盏临时路灯照明,同时加快照明工程施工进度,现阶段正在进行南侧路灯基础开挖,预计南侧路灯2019年10月投入使用,北侧路灯2020年6月投入使用。另,该项目自开工起,已按交警部门批复的交通疏解方案要求设置人车隔离设施及道路指引标牌,并对迁移的公交站台设置了提醒标志。
四、严控施工噪音影响
区住房建设局督促监管范围内项目一是严格控制施工时间,严禁在23:00-次日7:00和12:00至14:00期间进行噪声施工(特殊情形取得环保部门作业证明的除外);二是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强噪声设备尽量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并采用隔声、吸声材料搭设防护棚或屏障。区水务局针对正本清源工程施工现场挖掘机、打桩机等设备在路面破除、打桩作业及沟槽开挖回填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要求施工单位尽量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小型设备,针对强噪声作业内容,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每日晚9:00至次日7:00严禁在居民小区施工。区交轨中心协调市地铁集团督促地铁施工单位利用工程技术手段降低噪声的影响,对高噪声设备设隔音罩、声屏罩等减噪措施,并合理安排高噪音设备的作业时间。
五、严格施工安全监管
(一)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区住房建设局针对监管范围内项目一是印发《2019年坪山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整治系列行动工作方案》持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项目严格落实“三层三级”施工安全联检制度。二是印发《重大危险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开展重大危险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危大工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危大工程管理规定和管控措施,对危大工程逐一进行安全检查,有效管控重大风险,对危大工程实施重点监管和台账化管理,保持监管高压态势,严厉惩处危大工程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和减少一般安全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三是结合市政项目施工安全问题,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督促各方责任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要求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从业人员在日常施工中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理念,提高安全生产意识。2019年5月至今,累计出动检查人员272人次,检查项目68项次,排查安全隐患89项,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文书28份、责令停工整改文书6份。
区水务局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深入施工现场落实安全管理工作,所有新进场人员必须先进行入场安全三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根据施工需要、特殊天气等适时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逐步要求作业人员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观念转变,严格落实危大工程的方案审批,监理单位旁站,要求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全方位管理,严守安全红线。
(二)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教育
区住房建设局制定《坪山安全第一课”—建筑施工安全培训工作方案》,组织监管范围内项目开展安全教育:一是利用全市统一的实名制在线培训考核平台,对新入场建设工人,分专业针对性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未通过考核严禁入场作业;二是针对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项安全隐患,要求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持续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交底,特别是要加强新招收工人和转岗工人的上岗前“三级教育”或转岗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避免项目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目前已开展4场专业培训,主要涉及节后复工、雨季施工安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基地实训,累计培训580人次。
(三)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根据《深圳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结合实际,区住房建设局正在编制坪山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拟通过源头管控,切实提高我区建设工程质量,推进我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有效提升我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水平,打造一个高质量、安全、文明的建设施工环境。
(四)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
区住房建设局高度重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会同各相关单位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等文件要求,采取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综合运用责令限期整改、责令停工整改、红黄色警示、罚款处罚等措施,强化监管,加强企业自律,严格贯彻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7个100%”。
六、办理实效评估类别
A类
此函。
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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