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3年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监测计划的通知
关于下达2013年“瘦肉精”等违禁药品
监测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农业(畜牧兽医)局,濠江区城市综合执法和安监局,市动物防疫监督所:
为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监管工作,防止含有“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饲料和畜产品流入市场,保护畜牧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肉食安全,现制订下达2013年汕头市“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监测计划,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关系重大。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群众负责,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按部门职责分工认真履行“瘦肉精”监管职能,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监管,严格执法,确保不发生生猪产品“瘦肉精”问题事故。要加大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使广大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畜禽养殖经营人员明确其作为生产和经营者对所生产和经营产品(畜禽)所负的主体责任,知法、守法,主动配合、自觉做好对“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检测和监管。要加强对畜牧兽医队伍管理和执法人员的培训,使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监管知识和检测技术规范,增强依法监管能力。
二、本年度监测计划分市级任务和区县级任务。市级任务由市动物防疫监督所按各月份和节日需要分解下达各区县,由区县取样,市动物防疫监督所实施检测,检测结果及时报市农业局和畜牧兽医局并反馈送样区县。区县级任务由各区县农业(畜牧兽医)局组织本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镇兽医站、养殖场(户)、中转站和屠宰厂(场)开展抽样,区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施检测。各区县在完成市下达任务的同时,要根据本地监管要求,争取本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加大本级的检测和监管力度。此外,要积极鼓励和督促生猪中转站、生猪屠宰厂(场)做好自检自测,并把自检自测列入区县检测予以统计上报。
三、抽检工作按《汕头市动物疫情监测和兽药饲料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制度》的要求执行,做到规范抽样,存据存档,可查可溯。各区县每月的抽样和样品检测结果必须在下个月上旬前报市动物防疫监督所,由市动物防疫监督所汇总市、区县两级抽样检测情况报市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对于在检查检测中确认为违禁药品(残留)阳性的,要对相关单位的物品(饲料或生猪)实施监控,并联合工商、经贸、公安等部门对其依法进行处罚;要建立违禁药品检测监管“黑名单”制度,以利于追踪溯源和建立部门间及区域间工作联动机制。
四、各地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测算“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量、产品样品检测任务量等工作所需经费,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争取落实专项工作经费,购置必要的仪器设备和检测材料,确保检验检测和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
***:汕头市2013年“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监测计划任务表
2013 年3月15日
汕头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3年3月15日印发
***:
汕头市2013年“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监测计划任务表
数量 单位 | 合计 | 其中 | 备注 | ||
盐酸克 伦特罗 | 莱克 多巴胺 | 沙丁 胺醇 | |||
全 市 | 11200 | 4800 | 4800 | 1600 | 1 、市级任务由各区县配合抽样送检,市动物防疫监督所检测; 2 、区县任务由各区县自行抽样检测,检测结果及时上报。 |
市 级 | 4200 | 1800 | 1800 | 600 | |
潮阳区 | 1400 | 600 | 600 | 200 | |
潮南区 | 1400 | 600 | 600 | 200 | |
澄海区 | 1400 | 600 | 600 | 200 | |
金平区 | 1150 | 500 | 500 | 150 | |
龙湖区 | 950 | 400 | 400 | 150 | |
濠江区 | 350 | 150 | 150 | 50 | |
南澳县 | 350 | 150 | 150 | 50 |
单位: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