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汕头市濠江区档案馆业务用房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濠江区档案局(下称“采购人”)委托,就购置汕头市濠江区档案馆业务用房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本采购文件公示期为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购置汕头市濠江区档案馆业务用房项目
2.项目编号:GZSKST17-A135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购置濠江区档案馆业务用房项目(包括“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
5.交货期:无论是在建建筑物还是现有建筑物,其房产的使用性质应符合采购人档案馆的使用条件,同时满足采购人使用功能的需求并于2018年6月底前向采购人提供该房产经政府职能部门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并与采购人一起对采购人用户需求部分的内容做验收及移交手续,若采购人验收不通过,则交货期顺延(交货期顺延的处理详见房产买卖合同相关条款)。
6.房产投标限价和房产面积要求
(1)房产最高投标限价:
在建/现有房产的最高投标限价6800元人民币/㎡;该房产投标控制价包括但不限于此:除办理房产证、物业管理费属采购人需缴纳的费用以及注明不包含在房价(详见开标/报价一览表)的项目/货物外;供货商提供的在建/现有房产为规划部门审批通过的规划图以及审图机构审图合格的施工图纸(包含的建筑物及公共配套设施)成本价和采购人用户需求中业务用房的装饰装修(包括设备【强弱电】系统、消防系统(特殊区域必须采用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符合县级二类标准建设档案馆建设要求的内容,以及出现可能进行设计变更而进行结构补强的费用)等内容的建设费用、合理利润、税费、采购人提供的装饰装修施工图纸(包括设备【强弱电】系统、消防系统(特殊区域必须采用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符合县级二类标准建设档案馆建设要求的内容,以及出现可能进行设计变更而进行结构补强的费用)报原设计单位复核盖章和工程审图机构审图(若有时)以及消防部门审批及验收和现场施工配合费及水电费(若有时)等费用。
(2)房产面积要求:可供采购人业务用房使用的建筑面积在2600㎡~3600㎡。
7.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a.供应商必须是国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合法生产或经营(符合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资格。
b.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c.供应商自2015年至本采购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供应商须为所投标的物的权属人并符合下列A/B任何一款条件:
A在建建筑物具有有效的不动产权证书且该房产必须在汕头市濠江区区域范围内,同时该房产的使用性质符合采购人档案馆的使用条件并同时具备(1)已领取工程施工许可证;(2)地基与基础已施工完成并出具责任主体五方(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验收合格证明手续;(3)监理单位出具该项目仍在继续施工中的证明手续。
B现有建筑物具有有效的不动产权证书且该房产必须在汕头市濠江区区域范围内,同时该房产的使用性质符合采购人档案馆的使用条件并已竣工验收使用未超过三年的;现有建筑物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验收资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2】具有验收资格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电梯使用证(若使用超过保养时间的应提供保养合格登记卡);
【3】具有验收资格的气象部门出具的防雷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4】具有验收资格的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5】若该房产有安装燃气管道的,应提供燃气机构出具的燃气管道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6】具有验收资格的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7】具有验收资格的电力部门出具的配电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8】具有验收资格的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若原件移交档案馆的,必须由档案馆出具原件在该馆的证明文件,否则必须提供原件复核。
(3)根据检察机关的有关规定,供应商须提供企业/事业单位住所地或业务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企业/事业单位、企业法人代表/事业单位负责人;告知函落款时间:为采购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出具的告知函均有效;查询期限:以检察机关出具为准),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提供不符合告知函落款时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条件;
(5)不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
8.购买采购文件需携带资料
请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携带以下资料一式三份,同时资料统一按A4纸规格依顺序装订成册,购买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所有资料的扫描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未能提供原件备查的,导致被拒绝报名的,造成的损失由潜在供应商自行负责):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全本彩色扫描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双面1:1比例)彩色扫描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双面1:1比例)彩色扫描件/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
(4)若为在建建筑物应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和已领取工程施工许可证全本彩色扫描件/复印件以及地基与基础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和监理单位出具该项目仍在继续施工中的证明手续扫描件/复印件。
(5)若该房产为现有建筑物时,应提供:
【1】具有验收资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彩色扫描件/复印件;
【2】具有验收资格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电梯使用证(若使用超过保养时间的应提供保养合格登记卡)的彩色扫描件/复印件;
【3】具有验收资格的气象部门出具的防雷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的彩色扫描件/复印件;
【4】具有验收资格的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的彩色扫描件/复印件;
【5】若该房产有安装燃气管道的,应提供燃气机构出具的燃气管道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的彩色扫描件/复印件;
【6】具有验收资格的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的彩色扫描件/复印件;
【7】具有验收资格的电力部门出具的配电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的彩色扫描件/复印件;
【8】具有验收资格的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的彩色扫描件/复印件。
(6)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彩色扫描件/复印件;
(7)本采购文件要求潜在供应商人提供资料原件的,潜在供应商必须提供原件;若潜在供应商人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资料均为复印件或扫描件且有二维码(或其他情形)时,除资料为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公章外,尚需提供发证机构在信息发布平台发布可以通过二维码扫描(或其他情形)进行查询的有关通知/文件规定,并提供相应的网址;属于建设工程资料归档情形的,可以由建设工程档案馆在资料的扫描件/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给予证明除外,否则,造成无法报名/无法通过符合性评审的责任和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9.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费用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采购文件发售地点: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室);
(3)采购文件售价:每套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0.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1月15日上午9:3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
1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1月15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1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室(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采购人:汕头市濠江区档案局
地 址:汕头市濠江区磊广路区政府大院1号楼2楼
联 系 人:许*** 电 话:0754-87380563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室
邮 编: 515000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754-87123068 传 真:0754-87279975
汕头市濠江区档案局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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