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信息公告表 |
交易项目编号 | 汕公资建202****80010 |
工程名称 | 汕头市龙湖区妈屿岛岸段生态修复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
立项批文文号 | 汕龙发复〔2022〕1号 |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 2201-440000-04-01-483729 |
招标人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 | 办公地址 | 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11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
设计单位 | 广州颐景园林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勘察单位 | 中力恒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杨先生、马*** | 联系电话 | 0754-88865360、0754-88860978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龙湖区妈屿岛 |
建设规模 | 清理建筑垃圾和海洋垃圾16000㎡,半红树种植面积3000㎡,海岸植被改造面积为20800㎡,生态驳岸改造面积3000㎡,滨海栈道建设长度250m。项目概算总投资为***9.9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514.3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6.67万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为 21.45 万元),基本预备费18.93万元。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省财政生态修复专项资金。 |
招标内容 | 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设计工作所需的检测、专家咨询和评审、设计变更、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服务工作、配合完成施工图预算财审、配合施工图审图、审核竣工图、配合竣工验收服务等。各项设计在满足当前相关国家规范、标准、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基础上,做好与前期初步设计及现有系统的衔接,并对初步设计缺陷(如有)进行修复完善。)。工程施工(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等。)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协会颁发的①施工资质:造林绿化施工单位丙级或以上资质;②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 2.根据粤建市[2015]52号文,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必需以具有造林绿化施工单位丙级或以上资质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确认。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二、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不设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无须报名即可参与投标。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数量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为3到20家,招标人直接确定所有投标人为入围正式投标人;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超过20家、少于50 家的,招标人采用诚信报价综合法直接确定20名入围正式投标人;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超过50家的,招标人采用诚信报价综合法先确定 50名入围投标人,再以诚信分排序确定20名入围正式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评标前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三、采用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入系统后,选择拟参投的对应项目,填写相关信息,然后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操作详见《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v2.0(投标人)》及《关于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 2.各投标人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 3.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公布的为准,地点为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若是区县的项目请修改为对应交易中心的信息,以下同理。),具体详见电子交易平台对应项目的“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文件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单位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回执》(一式二份)准时到达交易现场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4、纸质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
发布媒体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 |
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787915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260393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龙湖区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88263673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2年2月8日 |
日 程 安 排 表 |
提疑截止 | 2022年2月11日 17:00 |
答疑公告 | 2022年2月15日 17:00 |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 2022年3月2日 8:30 -- 10:00 |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2年3月2日 10:00 |
开标时间 | 2022年3月2日 10:00 |
备 注 | 各投标人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