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特区以外号牌摩托车过境路线划定
2012年1月1日起,我市将禁止所有悬挂特区以外号牌的摩托车(含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和南澳县)进入城市中心区域行驶,记者近日了解到,为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市公安局已就悬挂非特区号牌摩托车允许经过城市中心区域的行驶路线发布通告。交警部门表示,届时对不按指定路线行驶的过境摩托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据了解,根据《汕头经济特区摩托车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关于“禁止悬挂特区以外号牌的摩托车进入城市中心区域行驶;需经特区的过境摩托车,应按公安机关指定的路线行驶”之规定,以及市政府《公告》公布的中心区域范围,悬挂非特区号牌摩托车允许经过城市中心区域的行驶路线为:经礐石大桥——西港桥——金凤路桥——金凤中路——护堤路(护堤梅溪桥路口以南、护堤金凤路口以北)——梅溪桥——汕樟北路(汕樟梅溪桥路口以北)——下埔桥闸(老桥)——国道324线(外砂方向)通过;或经礐石大桥——西港桥——金凤路桥——大学路(大学金凤中路路口以西)通过。
(记者林馥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