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头市军粮供应定点加工企业初审结果的公示
关于汕头市军粮供应定点加工企业
初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粮食局关于开展军粮供应定点加工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粤粮军[2017]208号)有关规定,由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驻地部队、第三方粮油质量检测机构和军粮供应站(代供点)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对辖区内申报广东省军粮供应定点加工供企业资格的4家企业进行评审。评审小组通过资料审查及实地评审,拟将汕头市粮食企业集团公司、汕头市粮丰集团有限公司、汕头市金平区鮀江面粉厂有限公司、汕头市乐丰米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列为参选企业,上报广东省粮食局军粮供应办公室参选军粮供应定点加工企业。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即从11月23日起—12月1日止)。凡对上述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市发改局(粮食局)反映。
市发改局(粮食局)电话:88988761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
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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