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三届文博会专项活动申报的通知
辖区各有关单位:
第十三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以下简称“文博会”)将于5月11日-15日举行。为丰富文博会内涵,现根据《文博会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十三届文博会专项活动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深文博办函〔2017〕2号)的有关要求,挖掘本区文化创意产业的优势与亮点,请有意向承办今年文博会专项活动的单位,将单位简介(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活动策划方案、《第十三届文博会专项活动申请表》等书面资料,于2017年3月15日(周三)18:00之前将各项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报送罗湖区投资推广局(地址:罗湖商务中心2903)。
罗湖区投资推广局将对活动承办单位的资质、策划活动的内容、活动实施场地等进行严格把关和审核,尤其是加强文化安全与生产安全的审查,择优呈报文博会组委会办公室审定。
联系人:郑文旋 联系电话:186****3118
罗湖区投资推广局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