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09年国庆期间在建工地信访维稳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建设办(城建办),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今年是建国60周年大庆,根据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为加强今年国庆期间信访维稳工作,防范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认真落实国庆节前及期间信访维稳排查整治工作
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在节前全面开展一次信访维稳排查工作,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做好安全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防范工作。
(一)建设单位应按合同拨付工程进度款。若发生因拖欠工程款而引发的劳务工欠薪问题,将按相关规定对建设单位予以严肃处理。
(二)各施工单位,特别是总包单位必须按照市建设主管部门及我局的相关规定做好劳务工工资监管及工资发放工作。
(三)各总包单位在节日期间保证不出任何上访(特别是集体上访案件),否则,按相关法规严肃处理。
(四)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进一步落实责任,严抓信访隐患大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在节日期间,不停工的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应坚守岗位,抓好现场的安全生产及劳务工管理工作。
(五)各街道建设办(城建办)要结合自身职能,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组织开展安全与信访维稳隐患排查活动,积极防范安全事故和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二、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国庆期间值班和信息上报工作
(一)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国庆节期间的安全信访维稳工作,对节前安全检查和节日期间的安全信访维稳工作作出部署,层层落实值班工作制度和信息上报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积极做好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二)我局将在节日前后采取多种形式对各单位值班及信访维稳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凡未按要求坚守岗位或对突发事件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各施工单位要认真做好国庆期间生产、生活和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广大建筑劳务工度过一个祥和、平安的节假日。
特此通知。
***:关于加强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九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