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坪地街道中心社区新兴片区等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的公示
《坪地街道中心社区新兴片区等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已经龙岗区城市更新领导小组2018年第8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依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88号)和《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现将拟定的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进行网上公示及现场公示。
《坪地街道中心社区新兴片区等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一览表
序号 | 街道 | 单元名称 | 申报主体 | 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平方米) | 备注 |
1 | 坪地 | 中心社区新兴片区 | 深圳市特发坪兴地产有限公司 | 62051 |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用地功能。 ②拟拆除重建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21717.7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
2 | 坪地 | 粤斯特工业区 | 深圳市粤斯特实业有限公司 | 16681 | ①拟更新方向为新型产业、普通工业用地功能。 ②拟拆除重建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3441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
3 | 园山 | 西坑片区GX01 | 深圳市大潮汕建设有限公司 | 3***404 | ①拟更新方向为工业(M1+M0)、居住、商业用地功能。 ②拟拆除重建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146709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
4 | 横岗 | 塘坑路北片区 | 深圳市信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3236 | ①拟更新方向为商业用地功能。 ②拟拆除重建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11632.7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
5 | 宝龙 | 龙新社区赤石岗片区 | 深圳市龙岗赤石岗股份合作公司 | 88931 |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用地功能。 ②拟拆除重建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35092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 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
本次公示期为2018年12月19日至2018年12月28日。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的方式对公示计划草案提出意见。
公众意见征询表反馈地址:
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龙岗区城市更新局窗口:龙岗区龙岗中心城龙翔大道8033-1号,联系人:曾工,联系电话:28948190。
特此公示。
附表:《坪地街道中心社区新兴片区等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公众意见征询表
附图:
1.坪地街道中心社区新兴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2.坪地街道粤斯特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3.园山街道西坑片区GX01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4.横岗街道塘坑路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5.宝龙街道龙新社区赤石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局
2018年12月19日
相关***:
附表:关于《坪地街道中心社区新兴片区等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的公示公众意见征询表.doc
坪地街道中心社区新兴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范围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pdf
坪地街道粤斯特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pdf
园山街道西坑片区GX01更新单元范围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pdf
横岗街道塘坑路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范围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pdf
宝龙街道龙新社区赤石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范围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