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街道火灾隐患整治之相关部门工作方案
按照区政府《关于印发龙岗区龙岗街道办事处辖区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龙岗街道办辖区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的工作分工和要求,区安委办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和管理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整治期间的安全防范和日常安全检查工作,防止整治期间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按照分工要求,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和分工
(一)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储存的行为。
由区安监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的安全监管,对所有经过安全许可的企业每个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个月检查总数的三分之一。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擅自改变许可后的安全生产现状,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对无证非法生产、经营和储存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缔。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其它存在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设立涂层烘干室的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家私行业,这两类企业全年进行一次比较彻底的整治。
区公安分局负责对民爆、剧毒物品的安全监管,对重点场所每个月检查一次。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区交通局加强对运输环节的安全监管。龙岗工商分局负责对超范围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进行查处和整治。
(二)对人员比较集中的文化娱乐场所和商贸场所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内容:一是检查是否存在用电安全隐患,特别要防止电线短路导致重大火灾;二是检查是否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是否应急处置措施到位。
区安监局负责,区文体局、贸工局配合,全年至少检查一次。
(三)加强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管理,全面排查客运企业、客运站场、机动车辆维修场所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
区交通局负责,每个季度至少检查一次。
(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重点防止锅炉压力容器发生爆炸事故和电梯安全事故;对旅游景点加强安全检查和监管。
质监分局负责对特种设备全年要排查一次;区旅游局与区质监分局联合,保证在清明、端午、五一、国庆、中秋、春节等公共节假日前对旅游景点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五)加强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各学校和幼儿园是否存在火灾隐患;是否教育学生做到安全用电、用火;在组织在校学生外出活动时,是否做好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安全监护责任。
区教育局负责,每个季度至少检查一次。
(六)加强装修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重点防止施工现场施焊、使用油漆涂料等危险物品不当而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区建设局负责,纳入监管范围的工地至少检查一次。
二、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龙岗街道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摘牌任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强化对工作的领导,确保完成整治任务,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各单位要做好工作的协调互动,相互配合,不推诿扯皮,发现属于其他部门职责的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及时移交。
(三)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可以委托安全中介机构或聘请安全专家提供技术支持。
(四)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成立专门工作组(或工作部门),明确工作责任,***落实整改进度。要加强与龙岗街道办的沟通协调,明确与街道对口部门(或下属部门)的工作分工,有序开展整治工作。
请区各有关职能部门将联系人名单、整治费用预算于2月27日前报区安委办,以后每月18日前,将本单位开展整治工作的简要情况报区安委办。
区安委办工作负责人:王亮,电话:135****3850,日常工作联系人:李新创,电话:138****7701,传真:28949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