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龙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龙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8年2月20日在龙岗区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龙岗区人民法院院长 黄常青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龙岗区人民法院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二〇〇七年的工作回顾
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深入学习贯彻***,依靠区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以及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在承担繁重审判任务的同时,积极配合开展打击两抢、打假、禁毒和治理商业贿赂等项活动,共同构建全区维稳、综治及大综管新格局,促进了龙岗的稳定与发展。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单位。同时,荣获全省优秀法院称号。在2007年全市基层法院年终考核中,蝉联总分第一名,被评为全市优秀法院,再次荣立集体三等功。
一、强化审判执行工作 促进社会公正和谐
2007年,我院审判及各项工作呈现又好又快的显著特色。全年收案27322件,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刑事3515件, 占全院收案总数12.87%;民商事13659件,占49.99%;执行10058件,占36.81%;行政及其他90件,占0.33%),结案26060件。结案率95.4%,高于全市法院平均结案率,结案标的22.15亿元。法官人均结案274件,超出全市法官平均结案数二分之一以上,40名法官办案超300件,其中超500件18人。上诉到中院二审结案3609件,重大改判率占结案总数的0.58%,低于全市法院平均水平0.17个百分点,审判质量较好。
1、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努力建设平安龙岗。财产型犯罪案件仍占主导地位,占收案总数的57.92%。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贪污贿赂和渎职类案件比上年有较大幅度增长,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绑架、强奸等暴力性犯罪案件下降11.26%。坚决贯彻罪刑法定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依法改变定性53件,准许公诉机关撤回起诉8件。在生效判决中,判处有期徒刑案件2724件3935人(其中未成年人罪犯547人),判决无罪1件1人。审结了恶意欠薪老板罗自华聚众扰乱交通秩序案、李文其偷税案、2.11坪地失火案等一批影响重大的罪案。
2、妥善审理群体性突发性纠纷,维护龙岗的和谐稳定。牢固树立为地方稳定发展服务的指导思想,妥善处理好重大敏感案件和群体性纠纷,促进全区的和谐与稳定。依法审理好我区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土地房产纠纷案件,涉及影响生态环境资源、地铁三号线和深惠路改扩建工程、大运中心建设拆迁案件,审查好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大力支持全区的拆违、清无等专项整治活动。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前提下,与当地党政机关和相关部门多方联动,成功处理了布吉华浩源A区业主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横岗美家天地家居商场租赁合同纠纷、坂田保吉公司宝丽顺厂劳资纠纷、平湖信誉电子厂倒闭、深圳兴万家连锁商场倒闭等重大群体性纠纷案件。全年共审理大型群体性民事纠纷14起1777件,另执行19起15***件,涉案人数4336人,涉案标的1.23亿元,为弱势群体追回欠薪和经济补偿金4000多万元。
3、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成立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院诉讼调解的协调与指导,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对涉及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土地承包、劳资纠纷等与群众利益、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案件,坚持调解前置不轻易下判,尽力通过诉前和诉讼调解平息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全年共调解结案5748件,调解率43.66%,高出全市法院平均调解率5.96个百分点。同时,积极支持人民调解,分流民商事案件,减轻诉讼压力。按照民商事审判性质和法庭分布,70多名民商事一线法官分为4个小组,各小组由主管副院长牵头,负责指导全区147个社区的人民调解工作,开展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提高了人民调解的效能。人民调解指导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年受理的民商事案件比上年下降13.63%;7月,院主要领导作为全省法院获评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的唯一代表赴京参会,受到中央领导人的亲切接见;11月,在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我院作了人民调解指导工作经验介绍。
4、行政审判规范公正,保障依法行政和依法维权。行政审判呈现一升、一降、一拓展的特点。一升:全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89件,同比上升78%,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逐步强化,其中行政机关败诉17件,占19.32%。一降: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2件,同比下降62%,体现出行政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效果有了较大增强。一拓展: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以往的行政处罚、房产登记等拓展到《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几乎全部受案范围,公安消防的火灾事故认定、国土部门的拆迁补偿裁决、规划部门的行政许可等都成了受案新类型。
牢固树立裁判中立的观念,认真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实行公开的以当事人为中心的审判模式。注重开展庭外协调,缓和官民矛盾,使18件劳动监察案件、4件涉地铁三号线和深惠路改扩建工程建设的拆迁补偿裁决案件止争息诉。
5、建立执行威慑机制,及时兑现当事人实际利益。坚决贯彻实施深圳市人大《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广泛学习宣传,加强流程管理,强化执行措施,形成执行威慑。严格规范执行变卖和系列案件执行款的分配,完善执行合议和审批制度,推进分权制约和监督;严格实行评估拍卖公开摇珠,规范执行听证程序,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完善交叉执行、委托执行、集中执行和与公安、国土等部门联动的执行制度,增强执行效能。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群体性劳资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和租赁合同纠纷等维稳案件,坚决快速执行,切实保障债权人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经过艰苦努力,成功执结千岗地产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新流制品厂劳动争议纠纷、五洲风情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天民系公司垫付工资押金纠纷等多批系列案。同时,对涉地铁三号线和深惠路改扩建工程的10宗(另有2宗经调解撤诉)钉子户案件,果断裁定先予执行司法强拆,并在春节前全部顺利解决,为政府重点工程建设彻底扫除了障碍。全年执结9300件,同比上升9.26%,执结率92.46%。自动履行率30.31%,执行到位率70.43%,同比分别增长4.02%和2.91%。对抗拒、妨害执行者坚决采取强制措施,全年司法拘留53人。
二、坚持司法为民,提高司法服务水平
1、加强规范化建设。以建设立案、信访工作两个文明窗口为突破口,完善部门职能,落实便民措施,全面推进法院规范化建设。立案庭先后被授予全市十佳青年文明号和省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省高院在我院举行了全省法院系统青年文明号授牌表彰现场会。办公协同(OA)系统逐步完善,基本实现无纸化办公模式,提高了办案办公效率,全院案件信息录入率99%以上。制定了本院《数字法院建设规划》,诉讼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换代、网络系统平台升级等项目建设正在加紧进行。努力贯彻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加强基础建设,改善诉讼环境。投资2000多万元,建筑面积7000多平方米,科技含量较高的坪山新法庭工程已经完工,近期将投入使用。
2、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完善院长接待日制度,规范群众信访的接待工作,特别是对上级党委和人大机关、政府信访部门转来的函件,落实专人督办,如期答复。全年共处理信访信件1***件,接待上访群众535人次,院领导接访20次212人。6月,我院作为全省政法机关唯一代表,出席省直机关党委书记会议,介绍了立案信访工作的经验做法,受到省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3、努力实施司法救助。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尤其是老人、残疾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追索抚养费、赡养费、医疗费、工资、人身损害赔偿金等案件,依法实行诉讼费用的缓、减、免,并且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必要时先予执行,使有理无钱者打得起官司,胜诉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与兑现。为公诉案件中符合条件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150人(次),保护其正当诉讼权利。全年实施司法救助案件918件,救助总金额372.34万元。
4、大力推进司法改革。继续探索实行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简化审和书面审,尽量减少诉讼成本,科学配置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全年无超审限和超期羁押案;积极探索诉讼途径的补充方式,运用法院附设ADR(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的社区、商会、律师、法官助手等多种调解模式,推广和谐诉讼,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5、充分发挥陪审员作用。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经过单位聘请,人大审批,选任了43名人民陪审员,其中专职陪审员27名,分配到业务部门参与陪审案件,缓解了人员压力。严格落实本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和《人民陪审员履职考核办法》,做好陪审员培训考评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全年,陪审员共出庭2990次,参审合议案件1618件。
三、抓紧思想业务建设,打造高素质法官队伍
1、加强思想学习教育。及时组织干部学习十七大报告,用***指导审判工作,提高审判效率和质量,保证各项审判工作又好又快;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并对全院干部职工进行了统一考试;利用院刊《龙岗审判》、纪检监察宣传栏、信息显示屏等宣传阵地,定期刊登廉政警语和廉政漫画,举办廉政文化摄影作品展,对全院进行廉政教育,增强抵御侵蚀的能力;实行兼职纪检监察员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抓落实。全院没有干部因违法违纪受到查处。年底,横岗法庭被市中级法院申报集体一等功,政治处荣立集体三等功,民三庭荣立专项集体三等功。布吉法庭审判员利志刚被评为深圳市十佳优秀法官,7名干部荣立个人三等功。
2、强化内外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其他部门的民主监督、舆论监督,通过寄送院刊和工作简报、座谈走访等形式,定期向人大代表和廉政监督员通报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及时向区委和人大报告重大案件或工作动态;积极配合做好区人大常委会对我院贯彻《法官法》、《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情况的检查评议以及对法官的考核、任免等项工作;高度重视人大的监督意见,专人督办,如期回复,及时整改;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所有审判向社会和媒体公开,实行阳光审判。
3、业务建设成效显著。加强法官学历教育、任职续职培训、岗前培训和新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干部业务水平。全院民商事法官和书记员参加了《物权法》培训;多名法官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审判业务培训;邀请省高院、市中院信息专家对信息员进行培训;多次组织全院信息化系统培训和观摩现场会;各庭室和个人都积极参与调研,全院理论研讨氛围日益浓厚,院刊全年共刊登调研报告29 篇、法官业务论文35篇。现职法官全部达到最高法院规定的学历要求,全院九成多的干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36人。在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中,我院书记员以79.3% 的通过率再创历史新高,约为全市通过率的3.5倍。
各位代表!一年来区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常委会及各位代表的依法监督,离不开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关心支持龙岗审判事业的各级领导、各位代表、各界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表示衷心的感谢!与此同时,区法院的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个别法官责任心不强,作风不够扎实,招致当事人投诉;部分民商事案件执行难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人少案多的矛盾依然比较突出,由于长期超负荷加班加点工作,不少干部身体状况不佳;审判场所和办案车辆紧缺;法院信息化建设时间紧、任务重等。
二〇〇八年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2008年,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市、区委全会精神,争当思想解放的先锋,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和公正与效率的主题要求,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审判职能,着力推进法院规范化建设,为建设五个龙岗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将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贯彻落实***,推动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
学习贯彻***,争当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的先锋,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是事关法院全面建设的大事。我院将深刻领会十七大报告的精神实质、核心主题和理论创新,准确把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司法工作的根本要求,用***和改革创新理念指导法院工作实践,深入研究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
要通过学习贯彻***,以新一轮的思想解放推动我院各项工作新一轮的跨越。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盗窃等侵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严厉惩处职务犯罪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遏制腐败现象;继续做好未成年人犯罪的审判工作,教育引导犯罪青少年重新做人融入社会;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围绕全区工作大局,积极慎重处理好劳资纠纷等群体性案件和涉及环境资源、招商引资、拆违、地铁三号线和深惠路改扩建工程、大运重大工程拆迁征地补偿等类型的案件,以适应我区和全市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指导工作,努力促成大部分民间纠纷化解在基层;认真履行综治职责,积极配合大综管和做好街道、居委会的挂点建设工作,为维护我区社会稳定和发展,成功筹办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建设安定有序、充满生机活力的龙岗,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推进法官职业化进程
进一步加强院领导班子建设,增强队伍、审判、司法政务管理的能力,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建设一个务实、和谐、善政、廉洁的领导班子;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官职业道德和审判作风教育,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鼓励法官接受更高层次的学历教育,重点结合《物权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生效实施,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进修培训和业务研讨,培养学习型专家型法官;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凝聚力;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强化对法官职务行为的纪律制约和业外活动管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道德高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职业化法官队伍。
三、加强法院规范化建设,提高司法管理与服务水平
进一步推进各项规范化建设,着眼于有利诉讼,方便群众,加强立案和信访窗口建设,落实各种便民措施,积极实施对农民工、低保户、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保障和维护各阶层群众的切身利益,使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大力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力争年内完成网络视频监控系统、网络中心机房改造、数字审委会、审判指导中心、数字法庭、电子阅览室等项目的建设,不断完善办公协同(OA)系统,提高法院规范化管理与服务水平。
四、推进法院改革创新,保障司法公正高效
结合审判需要和我区实际,推进司法改革创新。继续深化刑事案件简易程序简化审和书面审,努力促进少年审判机构和制度建设;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与街道、社区、商会等密切配合,进一步深化完善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大力指导开展人民调解,构建大调解格局,促进社会和谐;完善审判和执行机构之间的业务协调和分权制衡机制,确保司法的公平与正义;完善人民陪审员的管理机制,更好地发挥陪审员参审合议的作用,扩大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审判效率。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是我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大综管、维稳新格局的关键年。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要适应新的形势发展要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化大局意识、和谐意识与服务意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努力增强司法能力,切实提高司法水平,为建设和谐龙岗、效益龙岗、平安龙岗、生态龙岗和人文龙岗,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