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岗区2006年垃圾转运站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龙岗区2006年垃圾转运站建设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龙岗区2006年垃圾转运站建设方案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垃圾转运站布点规划》和《龙岗区垃圾处理问题方案办理工作方案》,为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完成2006年37座垃圾转运站建设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垃圾转运站的选址
2006年我区37座垃圾转运站建设安排如下:平湖街道2座,布吉街道5座,坂田街道3座,南湾街道3座,横岗街道8座,龙岗街道4座,龙城街道1座,坪地街道1座,坪山街道4座,坑梓街道4座,葵涌街道1座,大鹏街道1座。街道办按照上述安排,负责垃圾转运站的选址工作;区城管局负责技术指导。
二、用地审批手续办理
鉴于垃圾转运站审批手续复杂,由街道办将垃圾转运站的初步选址意见汇总至区城管局,由区城管局统一向规划、国土、环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三、土建工程建设
按照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相关规定,街道办自行组织辖区内垃圾转运站土建工程的建设。
四、垃圾压缩设备采购
由区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采购37座垃圾转运站的设备。
五、工程设计和监理
由区城管局按照市规划局、城管局制定的垃圾转运站设计标准,委托设计部门统一设计,街道办按统一的设计图组织施工,区城管局委托工程监理公司进行监理,严把质量关。
六、资金安排
由区城管局向区发展改革局申报37座垃圾转运站的计划,并落实好市里的配套资金。在街道办动工建设时,由区城管局会同区财政部门,将垃圾转运站土建工程资金拨至相关街道办。
七、工程验收和结算
由区城管局会同建设部门进行工程验收,验收完毕后,由街道办自行负责工程结算并报区审计部门审计。
主题词:环卫 垃圾站 方案 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5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