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第二人民医院医疗纠纷调解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医院现就医疗纠纷调解服务的相关工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医疗纠纷调解服务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最高者中标
四、服务对象: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
五、服务期限:一年。采购单位将根据第一年的项目执行情况授予第二年、第三年的服务合同,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
六、项目预算控制金额:13.3万元
七、资质要求
1、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八、服务内容
1、医疗纠纷的院内处理工作
2、医疗纠纷的院外处理工作
3、医疗纠纷的鉴定工作
4、医疗纠纷的分类、汇总、分析及汇报服务
5、医疗纠纷的档案管理服务
6、医闹的防范、协调、处理服务
7、保险理赔服务及相关培训工作
8、长期滞留医院占用病床、恶意欠费患者的清退工作
9、派驻人员要求:
1)配置1名工作人员常驻医院,实行5天8小时工作制。配置1-3名机动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随时接受调派,前往医院处理重大医疗纠纷或突发事件。
2)岗位不限性别,身体健康,需具备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6年以上同类工作经验,符合各岗位职责要求,能熟练地运用电脑及相关的电子设备,有一定的沟通能力、文字书写能力等。
3)品行修养良好,任劳任怨,无不良操守记录。
九、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开标一览表
2、法人代表授权书
3、项目成员情况简介
4、项目业绩
5、供应商情况说明
6、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7、服务偏离表
8、技术服务方案
9、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补充的资料
十、递交投标资料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7日下午17时截止。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2021年10月28日下午14时30分,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综合楼10楼招标室。
十二、其他事项:凡已递交投标文件但临时变更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截止前以书面通知。
十三、确定中标的方式
(一)投标人统一到场,通过现场抽签形式确定评标顺序。
(二)我院组建评标委员会,根据《医疗纠纷调解服务评分标准和细则》(***),对投标单位进行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成交单位。
十四、成交结果公示
龙岗政府在线网站。
十五、付款方式
合同中双方约定方式,按年结算医疗纠纷调解服务费。
十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755-28870993-3009。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吉华路175号综合楼社工部1013办公室。
***:医疗纠纷调解服务评分标准和细则
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