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龙岗第一课交通安全篇及民法典课件视频候选供应商公示
根据《“龙岗第一课”视频课件制作项目采购公告》,经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组织项目采购小组进行评审,现对候选供应商予以公示:
制作“龙岗第一课”交通安全篇视频课件候选供应商:深圳技师学院;
制作“龙岗第一课”民法典视频课件候选供应商:深圳侨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至10月14日,共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候选供应商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单位反映,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606室。邮编:518172,电话:0755-28436973(工作时间)。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属实且不宜作为项目供应商的,取消其资格。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