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广场景观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一、工程概况
根据深发改〔2010〕714号文,该项目计划投资653.44万元,资金来源为区政府统贷。工程位于龙城广场内,主要是对因地铁施工破损的地面及排水设施进行修复、景观灯光改造和绿化提升等。该工程在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公开招投标采用抽签法确定中标单位,中标价为4 914 100元。建设单位为区城管局,设计单位为深圳市园林设计装饰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深圳市昊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该工程于2011年1月13日开工, 5月27日通过建设、监理、设计和施工等单位竣工验收,施工单位已完成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要求。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工程结算经区城管局和深圳市建森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审核,送审总造价为5 968 341.77元。审定造价5 903 962.38元,核减金额***379.39元,核减率1.08%(详见附表)。
三、财务审计情况
截至审计日,区城管局收到区财政拨入本项目资金3 440 000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及财务资料基本齐全完整,能够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实施管理;能够按照规定进行会计核算,财务资料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本项目建设资金的来源及使用情况,但竣工图纸不能真实反映工程完成内容,建设单位对工程竣工资料审核把关不严。
五、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费用*** 379.39元。多计费用的主要原因是园建工程栏杆和绿化工程红花榉木工程量多计、罗汉松单价单价偏高等,核减造价51 917.47元;工程勘察费多计岩溶、三通一平和钻机搬迁等费用计算,核减金额12 461.92元。
(二)竣工图纸不能真实反映工程完成内容,建设单位对工程竣工资料审查把关不严。
六、审计建议及处理意见
(一)关于多计工程费用*** 379.39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关于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多计工程费用*** 379.39元应予以调减,以审定工程造价5 903 962.38元进行结算。
(二)关于竣工图纸不能真实反映工程完成内容,建设单位对工程竣工资料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在今后的送审项目中,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审计要求送审,把好竣工资料审核关,杜绝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